广东常务副省长林少春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经中央批准,林少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此前,林少春曾任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为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3月25日,内蒙古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央批准,林少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林少春此前任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为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此前,林少春曾任阳江市市长、阳江市委书记等职务,2012-2015年间曾任广东省副省长,2015年4月起任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7年3月29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林少春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职已空缺一年,原任该职的李佳已于2018年初转任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19年1月跨省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图片源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林少春简历: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1978—1982年 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2—1988年 中科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科院广州分院助理工程师
1988—1992年 广东省监察厅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8.02—1990.07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
1992—1995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其间:1993.07—1995.03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5—1997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4.03—1997.06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04—1996.02挂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7—2000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2003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2004年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4—2008年 广东省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2012年 广东省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2015年 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5—2017年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 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分工:
常务副省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应急管理、统计、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工作。分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管理厅、统计局、发展研究中心、代建局;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地震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财政部驻粤财政监察专员办、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南航集团、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广铁(集团)公司。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