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电缆 供应商双重身份 IPO被否后投资人全部退出

投资快报 高仁
2019-03-26 00:3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电缆)将于3月26日再次上会,公司2017年1月IPO被否后,投资者全部退出,如今卷土重来,供应商格力电器双重身份成最大疑点。

供应商双重身份

据了解,2017年,格力电器占日丰电缆的销售占比为23.10%(见附表一),仅次于美的集团的23.64%,公司向格力电器销售产品的原因是公司作为国内空调行业重要的空调连接线组件供应商,产品性能和竞争优势契合格力电器对于供应商在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要求。2017年,公司向格力电器的全资子公司格力电工的采购占比高达57.05%(见附表二),而其他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均不足10%,公司向其采购铜杆的原因为格力电工在满足公司合格供应商标准的前提下,相比于其他铜杆供应商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格力电工能够给予公司7/9/15天的付款结算账期,较现款现货交易更有利于公司灵活使用资金。公司表示格力电器与公司交易实质不构成委托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金额大幅上升、而向金创利、中船重工采购额大幅下降。

附表一

附表二

数据来源:日丰电缆招股说明书

公司不仅是对客户和供应商存在较大依赖,并且客户和供应商属于同一控制人格力电器。在IPO审核的案例中,确实会存在同一个企业或者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既是公司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这种情况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是有可能小规模存在的。在一般的商业合作逻辑中,如果大规模存在双向合作的情况,很容易被监管机构质疑公司是不是只是委托加工企业,而不是一个独立面向市场竞争的企业。某种程度上公司更像是格力电器的委托加工企业,公司在原材料采购品种以及价格,以及产品销售价格方面都没有独立的谈判权利。尽管公司也努力证明已经开拓了不少新的客户,但是否能让发审委信服是非常存疑的。

IPO被否后PE投资全部退出

2017年1月IPO被否后,中科白云、中山鸿业考虑到其投资公司的时间较长,基于投资周期和收益的考虑,决定退出对公司的投资,由王雪茜、尹建红、张海燕等三名非关联自然人受让上述公司股份。

多数PE只能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切勿迷信PE光环,如果发行人底子差,见光死的更快。IPO的制度设计就是要筛选最优质的企业成为公众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分享收益,而不是为了拯救成长性、盈利性、独立性、合规性等有问题的企业。换个角度来说,国内IPO也是来锦上添花的,而不是用来雪中送炭的。

本文来源财富动力网,未经财富动力网书面授权,禁止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合作请联系:周先生(020-6621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