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校外培训机构将实行总量控制?四川拟规定吊销2家才可新设1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北京报道
2019-03-28 19:47

在各地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规模基础上,按10%的比例上浮,明确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总量。

轰轰烈烈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国已排查出几十万所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并已整改大半。

教育部部长在今年两会上表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我们是不获全胜决不收手。”下一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将走向何处?教育部此前表示将建立长效机制。

3月28日发布的《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19)》(下称《报告》)披露了四川省拟推出的重磅举措,其中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总量布局规划。

《报告》介绍,四川省正在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规模规划等相关配套文件,旨在引导培训机构规范化、品牌化、科学化发展。《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总量布局规划》《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通知》等文件,已形成初稿,将尽快出台。

未来,四川省将“抓大放小、优化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校外培训机构。

《报告》指出,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总量布局规划,在各地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规模基础上,按10%的比例上浮,明确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总量。

暂停新批城区(设区的城市)开办资金(或注册资本)少于100万元、县(市)开办资金(或注册资本)少于30万元的小型培训机构。新批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退二进一”的原则,即被吊销2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方可新批1家校外培训机构。

大型校外培训机构拓展经营,主要依靠走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现有单体小型校外培训机构的路子,提高大型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份额。鼓励小型培训机构通过自身改造升级,推动实现上规模、上品牌、上档次。

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的,均须经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的,须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审批。

目前,其他省份尚未公布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总量控制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也未对培训机构总量和数量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其他省份效仿四川省做法,校外培训市场格局或将迎来较大洗牌,头部企业对中小机构的兼并,以及头部企业之间的竞争或将更加激烈。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