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房地产市场从来就没有“小阳春”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敏
2019-04-02 18:08

从本周一开始到今天,地产出现“小阳春”的消息流传于网络。但凡对房地产市场有所了解的人,对“小阳春”这个概念都不陌生。“小阳春”通常是指楼市在每年3月到5月出现的升温现象,这种现象往往与气温回升同步,因此也被冠以“小阳春”之名。

与之类似的还有“金九银十”,这一情况多指9月和10月出现的市场升温,借用了“金秋”的概念。

 “小阳春”的概念被炒作多年,以至于每年春节过后,有关“小阳春”的论调便甚嚣尘上。似乎无论调控政策多么严厉、市场情绪多么紧张,都会在春暖花开时化解。

但是,事情的真相果真如此吗?

如果以春节期间的成交作为参照,节后的市场升温现象确实明显。春节长假既涵盖了传统节日,又是我国仅有的两个小长假之一。在此期间,除部分三四线城市的“返乡置业”外,多数城市的房地产交易都处于停滞状态。

这种因素产生的影响,通常会导致春节前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房地产交易相对低迷。而从节后的3月开始,累积的需求集中释放,市场成交量随之回升。这也被称为“季节性升温”。

但如果分析各大城市的月度交易数据就会发现,在大多数年份中,房地产交易最旺盛的月份,往往并不在“小阳春”期间,也很少发生在“金九银十”。

相反,很多城市商品房成交量的高点,集中在每年的11月、12月和1月。在部分年份,成交高点甚至出现在天气最炎热的6月、7月。

原因不难理解,年末通常是房地产企业冲击业绩的关键时刻,很多房企会在此时降价促销,购房者也往往抓住时机入市,按照网签流程,部分签约数据会顺延到次年1月。6月和7月出现的成交高点,也跟企业冲击半年度业绩有关。

在我国大多数地区,每年的3月到5月,9月到10月,的确是气候最舒适的时间。但对于购房者来说,选择买入的时机,往往视房价水平、利率高低、政策利好与否而定,其中房价水平一直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很少有人会根据气候的舒适程度,来确定是否出手买房。 

近些年,随着一二线城市进入存量时代,这种逻辑有所弱化。但鉴于我国房地产“政策市”的特征,房地产交易量的变化也更多与政策变化相关,而并不像印象中的那样,主要集中在春、秋两季。

比如,近年来的很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都发生在年初甚至“小阳春”期间:2010年的“国十条”出台于4月;2011年的“新国八条”出台于1月;2013年的“新国五条”出台于2月;2016年北京的“317新政”和“326新政”均出台于3月……这些政策都不可避免地对“小阳春”期间的市场表现带来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小阳春”与“金九银十”一样,更多是一种营销的概念。

多年来,房企纷纷借助这一概念推出促销活动,在客观上促进了“小阳春”的旺盛。但在做重要决定时,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应该冷静下来,不要轻易被这种人造热度所带动。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