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介绍:张云东,中国资本市场筹组与监管资深人士。1988年进入深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从事股份制改革与中国资本市场创建工作。1990年,按照国务院要求,主笔起草了中国资本市场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1992年至1993年,参加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中港联合小组法律专家组,参与H股法律文件制定的讨论与谈判。1993年,参加组建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1994年至1995年,借调证监会任发行部副主任,期间参与国务院关于B股、H股条例起草。1996年任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起任深圳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深圳稽查局局长。2012年自深圳证监局局长任上退休后,张云东仍继续关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国家金融安全,笔耕不辍,其在2015年5月发表的《政策的作用力方向与国家战略》(网络转载名《 "新自由主义"正在误导中国股市》)曾成功警示杠杆资金对于市场的危害,对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金融必须服务实体经济已有定论,然而在资本市场采取什么样的制度规范和政策路径来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上,我们却似乎缺乏周全思考、深入讨论,在部分问题上没有摆脱思维定势。如今,无论是近十年模仿舶来的金融业务套路,还是新近借鉴创新的交易产品,无不打着服务实体经济的旗号,但是并未给出服务方式的实证分析与说明,也没有看到其服务实体经济的传导路径。如果我们继续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些问题上瞒天过海,热衷金融交易,自我服务,长此以往下去不仅中央要求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大战略决策无法落实,而且万众期待、刚刚风生水起的股票市场牛市气象,也将难逃“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短暂宿命。
我国资本市场多年来熊长牛短,特别是近年来牛市往往疯狂而短暂,熊市则低迷而漫长。究其原因,人们大多将其归咎于中国股市投资者中散户比例过高,非理性、投机性过强。虽然此说不无道理,但也有失偏颇。
从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的市场实践看,正是所谓的机构投资者诞生之后,随着他们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的权重逐渐增加,市场的换手率却不断提高,市场的投机性却更强了。机构投资者和传统的企业家大股东相比,无心也无力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与治理,追求的只是短期的市场资本利得。
同时,这也是如今误导市场的“市值”概念风行的主要原因。同理,被寄予厚望,我们着力培养的中国机构投资者也差强人意,其投机性比起散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被市场视作“大散户”。
其实,我们也没有理由责怪中国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也无力承受市场道德责任。至于有人开出的“用外国机构投资者对冲中国散户”的市场治理药方,不仅荒唐而且十分危险。
我们应该明白,资本市场在某些方面来看,是一个逐利的场所,无论是机构还是散户无孔不入的逐利方式出自人的本性,无可厚非。寄希望于自律、节制、内控甚至监管的制度前提所产生的政策必然失灵。因此,我们要改变金融机构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幌子的金融创新自我服务,将其导入服务实体经济的轨道,改变牛短熊长,要么疯狂,要么死寂的尴尬局面,就必须从制度检讨入手,重新按照资本市场的定义选择制度与政策,用制度去引导和规范资本市场的各类行为主体。
简而言之,资本市场有两大功能。一是为实体经济融资,为实体企业在一、二级市场配置资源;二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搭乘中国经济列车,分享中国经济成果,增加财富收益渠道。
鉴于此,要使资本市场胜任服务实体经济、让人民群众分享中国经济成果这两大任务,就要主题明确,去芜存精,去伪存真,删繁就简,排除一切干扰,让资本市场回归本原。
首先,上市资源有限、宝贵,应该珍惜优化上市资源使用。
1、发行上市安排与再融资安排应该以实体企业为主,优先安排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产业政策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2、限制娱乐业上市。娱乐业不仅有满足人民群众娱乐休闲的文化功能,而且有社会教化的作用。娱乐业上市会受市场利益驱动,过度追求商业利益和票房价值,扭曲社会文化价值取向,妨害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还会挤占实体经济上市资源。
3、限制金融业上市。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整个上市公司中如今已占据了太多的比例。截至2019年3月15日,金融类上市公司95家,总股份2.05万亿股,占比31.19%。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169.9万亿元,占比75.64%;净利润1.7万亿元,占比47.15%。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整个上市公司中占比过高,喧宾夺主,势必助推中国经济的金融化,拉长实体经济资金供给链条,增加实体经济成本,助长经济杠杆化和泡沫化。过多的金融企业供给,非但不能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还会挤占实体经济资源,其短、平、快的赢利模式和高额的金融利润,还会误导更多的实体企业放弃投资周期更长、利润更低的制造业等实体产业转行金融,造成金融与实体经济此消彼长的负相关关系。因此,应该性限制金融类企业上市。
4、禁止教育、医疗类公司上市。教育和医疗是社会领域中最重要的民生保障,是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责任,不是市场的责任。社会领域不同于经济领域,是不能市场化和资本化的。市场有市场的规律,资本有资本的逻辑,放任市场配置社会领域的教育、医疗资源,让学校和医院变成资本逐利的工具,人民群众不仅无法公平享有最基本的教育和医疗保障,而且还将不堪重负。因此,作为典型市场化的、为经济领域配置资源的资本市场,不应染指社会领域。不应为资本错误地进入它本不该进入的社会领域提供支持。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事件也许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与反省。鉴此,必须禁止教育、医疗业上市。已经上市并控制教育、医疗资源的,应该剥离有关业务,或重组,或退市。
5、实行坚决的退市制度。优胜劣汰,吐故纳新,是生命进化的基本规律,也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无论从辩证认识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腾笼换鸟为服务实体经济集约化配置资源来讲,都应该义无反顾地实行退市制度。深圳早期实行坚决退市制度的经验,和深圳证监局2009年向证监会建议的退市实证方案,都说明上市公司退市处置风险可控。
其次,要树立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为辅的正确理念。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实践来看,我们这些年在资本市场建设中没有始终清醒地把一级市场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而对二级市场给予了太多的关注,搞了太多的交易创新。毋庸置疑,二级市场是为一级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不可或缺的。但它必须紧紧围绕一级市场融资主线,其创造的流动性以满足一级市场融资为目的,不能自成体系,自我扩张,以金融交易为目的,以金融创新为借口,投机套利,肆意加杠杆,吹泡沫。这样的二级市场,不仅难以为继,不能为一级市场提供持续支持,而且会引爆金融危机,洗劫投资者,制造经济社会灾难。因此,应该重整资本市场价值取向,旗帜鲜明地一方面大力支持直接融资,另一方面坚决限制金融交易。
第三,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要改变观念,改变对中小投资者的偏见,应该清楚中小投资者不是资本市场的负资产,机构投资者并不比中小投资者高尚。我们应该客观承认,中小投资者的广泛积极参与就是中国的国情、民情,而且这种中小投资者作为中国股市重要投资者的状态还将长期存在。他们的参与,支持了中国股市的发展,支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的股市提供了流动性,已经成为中国股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因此,我们监管者的任务不应该是寄望于机构投资者收编并取而代之中小投资者,而应该是基于现实重新审视原有政策,注重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让他们参与并分享中国经济红利。
中小投资者无论从资讯掌握、投资经验还是技术手段等方面来看,都是资本市场的弱势群体,是最容易受伤的。因此,我们应该针对他们的弱项,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除信息披露改进之外,应该分为两大类:一是防范市场强势主体伤害;二是防范非公平交易制度伤害。
1、改进信息披露。中国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十分详尽了,未来需要改进的一是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二是加大对违反信息披露法规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财务造假等虚假信息要推动修改《刑法》,加大刑事处罚力度,震慑图谋不轨者。针对中小投资者信息披露解读能力较弱的特点,应该考虑改进信息披露方式,在年报摘要版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针对中小投资者做一些简明扼要的专门提示。应该要求证券商对其中小投资者客户投资的产品,向客户提供针对性信息提示服务。
2、加强对证券信息咨询机构等其他市场主体股评信息的监管,尽可能保护中小投资者,使其免受误导干扰。
3、对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高压监管。无论市场形势如何变化,坚持无差别严厉打击惩处。应该重新反省检讨本就无法也不应该“管理”的“市值管理”政策,对打着“市值管理”旗号的市场操纵行为严厉打击,对“市值管理”过程中的内幕交易严查深究。
4、坚持三公原则。我们应该审视资本市场现行的交易制度、交易模式和交易产品是否有违公平原则,是否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广大中小投资者无法参与或大多数不能参与的高频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应该按照公平原则反省检讨。在零和博弈的二级市场中,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拥有雄厚资金和技术优势,采用高频交易的一方利用其优势谋利,没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广大中小散户作为另一方就只有挨宰的份。同理,大多数中小投资者不可能参加的衍生品交易虽然伤害方式相对复杂曲折,但有利无缘、有灾陪葬,同样是不公平交易。如果我们允许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存在,那就意味着我们坐视广大中小投资者遭受非公平交易制度伤害,就是失职。在新自由主义的西方市场可以放任这种弱肉强食,这是他们的“公平”观,社会主义资本市场的公平观必须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免受非公平交易制度伤害。
和中国投资者利益相关的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我们应该有意识安排优秀的高科技企业在中国资本市场首发上市,不要让这些企业流失海外市场。当初我们因为市场规模所限,不能满足大规模融资需求,只好让一些相对较大的优秀企业去海外上市。今天我们有了这个能力,就应该尽可能安排优秀大企业国内上市,让中国投资者参与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另外,中国优秀大企业国内上市,也有利国家经济安全。需要说明的,我这里说的是安排中国优秀高科技企业在国内首次发行上市,不包括海外市场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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