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尹中立:呼市大学生“半价购房”坚持了房住不炒,只需保证透明公开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尹中立
2019-04-20 17:47

坚持了“房住不炒”的大原则,只对特定的人群和区域,且5年内不准交易,寻租空间有限。

4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通知。

其中最为“吸睛”的是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以50%的价格购房,具体规定是,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

并且,该项计划不仅包括购房,还有租房,大学生安居工程住房由大学毕业生住宅和大学毕业生公寓两部分组成,满足不同需求与实力的大学生人群。

4月1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房地产的要求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我认为,呼市的做法属于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范畴,只对特定对象(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申请政府的安居房进行价格优惠。其余的大学生购买商品住房的行为并不在优惠之列。这个政策很好,坚持了“房住不炒”的大原则。

同时,该政策只对特定的人群,在特定的区域,而且5年内不准交易,寻租空间有限。而且,申请享受安居工程住房的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且会公示。

这项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和辖区政府配合,多个职能部门协同这项工作,只要保证审核与公示的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应该没有道德风险。(作者为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

(编辑:祝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