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辽宁新高考方案:实行“3+1+2” 官方详解为何物理、历史只能选1门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佳昕 北京报道
2019-04-23 17:18

湖北、辽宁宣布实施“3+1+2”,理论上有12种组合。

4月23日,湖北、辽宁省分别印发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中的两个,2018年秋季入学的湖北、辽宁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与新高考。

根据两省份的《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据记者了解,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须参加选择性考试;允许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其中,湖北、辽宁的高考考试科目均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自2021年起,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 、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辽宁省官方对此解读表示,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级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

二是符合辽宁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辽宁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师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再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两种学科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

图:12种组合方式(来源: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选择考。

那么,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辽宁省官方表示,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建议学生选科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在考试时间上,湖北和辽宁的选择性考试均为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每年6月全国统一高考期间进行,湖北的普通高中学生只能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参加考试,辽宁则也是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