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大湾区当“岛主”!广东下月“开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杜弘禹 广州报道
2019-04-23 16:52

今年4月15日,两办也曾发文提出,构建无居民海岛产权体系,试点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等权能。

买个岛当“岛主”并不是白日梦,广东正在创造这样的条件。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份《办法》表示,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市场化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并强调“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这意味着,广东为无居民海岛的经营性开发利用打开了一条市场化通道。据悉,这份《办法》将从2019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不过,广州、深圳市可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

“买岛”可获不动产权属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解读称,出台《办法》是为进一步规范该省无居民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作为该省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的指导性文件,这份《办法》是该省积极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方案、完成中央赋予该省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有关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率先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出让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是该省建立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必然要求。

具体来看,《办法》主要明确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的前期工作、组织出让、出让后续工作等重点环节内容。比如,从出让条件上,明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在出让公告发布时,其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已批准并公布其保护和利用规划,出让时不得存在权属和利益纠纷。

《办法》规定中标人或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应自行编制完成《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并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

此外,办理用岛批复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办法》的创新之处是在不突破现行海岛管理政策的前提下,试点对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程序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将市场化出让活动前置等,既有利于意向用岛单位或个人迅速落实开发利用意图、推进用岛项目落地,也有助于调动地方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积极性。

广东60无人岛曾列入开发名录

作为沿海省份,广东有多少岛可“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南京大学在《国无人岛保护与持续利用途径研究:生境更新的方法及应用》中统计,按单个岛屿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算,广东一共有715个无人岛,占岛屿总数约94.2%。不过,广东并非拥有无人岛数量最多的省份,该文同时指出,浙江拥有2883个无人岛,全国第一,排名第二的福建也有多达1250个无人岛。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广东的无人岛资源资源丰富程度可谓丰富。

2011年4月12日,国家海洋局曾向社会公布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并且明确任何企业和个人可参与开发,有偿使用无居民海岛。这份名录共涉及沿海8省区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广东60个,全国最多,其次福建50个、浙江31个、广西11个、辽宁11个、海南6个、山东5个、江苏2个。

同时,彼时政策就曾明确,这些无居民海岛的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以及最长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外籍人士和外资企业可申请

针对广东60个岛,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曾介绍,这些海岛自然条件优越,并且都离岸较近,基本在近海3海里之内。从面积来看,44个在0.5平方公里以下,8个0.5到1平方公里,8个是1平方公里以上,并且彼时已明确32个是旅游用岛,4个用于公共服务,21个为交通和工业用岛,其余则用于农林渔业。

不过,此次广东出台的新政并未明确是否与上述60个曾列入名录的无居民海岛有联系。

另值得注意的是,从现实来看,2011年名录公布后,我国无居民海岛开放利用并没快速推进,直到2017年才有提速迹象。2016年和2017年海岛统计调查公报显示,2011-2016年我国共批准17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各年均在5个以下,2014年甚至为零,但2017年一口气批准了9个,涉及浙江、福建和广西。

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将全国推广

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国家还是地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热情一直存在。

根据国家海洋局《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我国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300多个,海岛陆域总面积近8万平方千米,无居民海岛占海岛总数的94%,但总面积仅为全国海岛总面积的2%左右。

如何对这一丰富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一直吸引着各地各级探索实践。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其实早在广东之前,已有省份探索出台政策推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

早在2013,作为全国无居民海岛最多的省份,浙江就出台《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这是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省级规章,明确单位或个人获得可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程序,“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

2018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也公布《海南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明确单位或个人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向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列出5类无居民海岛用途以及相应的开发利用最高期限,如旅游、娱乐用岛二十五年;公益事业用岛四十年;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岛五十年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近年国家层面亦在鼓励探索和完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模式。

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就提出,要通过提高用海用岛生态门槛,完善市场化配置方式,加强有偿使用监管等措施,建立符合海域、无居民海岛资源价值规律的有偿使用制度。

2018年国家发布的《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提出,率先在浙江、广东省有序推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工作,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019年全面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建立保护优先、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的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

今年4月15日由两办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也将“构建无居民海岛产权体系,试点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等权能”列为主要任务内容之一。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