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AEO互认国家持续增加中!助力中企走出去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吴睿婕 广州报道
2019-04-24 13:55

海关总署透露,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将与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新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的乌拉圭分别签署双边《AEO互认安排》,与俄罗斯签署《中俄海关AEO互认行动计划》。

近日,中国海关总署称,截至4月底,中国海关已经与欧盟、新加坡、韩国、瑞士、新西兰、日本、以色列、澳大利亚等9个经济体的3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其中包括1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AEO互认有利于各国间提高通关效率,为企业提供便利。

近年来,中国海关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主要贸易国家为重点,全力推进与相关国家的AEO互认磋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中国海关与日本海关签署了互认安排,与以色列正式实施互认,与蒙古、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完成了互认磋商。海关总署透露,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将与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新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的乌拉圭分别签署双边《AEO互认安排》,与俄罗斯签署《中俄海关AEO互认行动计划》。

海关总署称,目前已与蒙古、马来西亚、阿联酋等国家海关基本完成互认磋商,有望于年内实现互认。此外,中国与伊朗、泰国等10余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互认谈判也在积极推进中,力争于2020年底前完成与“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已实施AEO制度且有合作意愿国家的AEO互认磋商。

AEO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一项制度,即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较好的企业进行认证,为通过认证的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包括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等。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制度,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优惠便利措施。

互认后,企业可以直接享受到适用较低的查验率、优先办理海关业务、设立联络员、非常时期优先通关等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差别化便利监管措施,大大压缩企业通关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出口企业贸易成本,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助力更多企业“走出去”。调查显示,我国AEO企业货物出口到已实施互认国家(地区)时,查验率可降低60-80%,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可降低50%以上。

(编辑:李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