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IPO成功过会,A股上市银行江苏板块再添新兵!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谢水旺 上海报道
2019-04-25 21:12

4月25日,证监会官网显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PO成功过会。苏州银行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该行拟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股。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由招商证券和东吴证券联合保荐。

2018年末苏州银行存款达1926.75亿元,增幅14.2%;各项贷款达1372.28亿元,增幅18.3%;2018年上半年就实现净利润13.27亿元,同比增长21.47%。截至2018年6月30日,苏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6%、12.60%和9.67%。

2018年6月,21世纪经济报道曾独家报道,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赵琨接任苏州银行行长一职。2017年5月,苏州银行原行长徐挺离职后,行长一职一直处于空缺状态,苏州银行董事长仍是王兰凤。

A股上市银行江苏板块逐渐成型,共有8家上市银行,国内少见。其中包括南京银行和江苏银行等2家城商行,以及无锡银行、江阴银行、常熟银行、张家港行、苏农银行(原吴江银行)、紫金银行等6家农商行。

而且,更多拟上市银行还在路上。今年1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从江苏银保监局获悉,目前在国内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6家农商行均为江苏辖内农商行,大丰、海安、昆山农商行上市申请已获得证监会受理,江南农商行已启动上市工作,如皋农商行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并已谋划申请转向主板上市。

附: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2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2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发生多次贷款转让与核销,报告期内8笔不良资产转让,5笔非不良信贷资产转让,1笔被监管机构处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转让不良资产的背景、原因、受让方的选择过程,是否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2)受让方是否与发行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3)内部不良资产转让与核销相关的筛选、提请和审议程序,对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不良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合理性,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4)部分项目转让价格高于账面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是否合理,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及监管指标的影响;(5)非不良信贷资产平价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应收款项类投资余额较大,约80%为通道业务,主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经营策略是否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保持一致,对标准化债权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足够谨慎;(2)各类投资运作模式以及存在的风险,是否存在争议和纠纷,报告期内针对底层资产出现较大风险的整改措施,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3)应收款项是否存在逾期,逾期应收款项对应的收益是否已经确认入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涉及的底层资产具体情况,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测试过程,是否计提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2018年末,逾期贷款余额24亿元左右,报告期各期末重组贷款逐年增加,2018年末涉诉贷款增加。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8年不良贷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6、2017年未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划分为不良的理由是否充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3)重组贷款及涉诉贷款余额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计提坏账政策和方法是否和其他不良贷款认定保持一致,是否足够谨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非保本理财资金均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应底层资产主要以债券、信托贷款等为主。2018年9月30日将部分理财产品纳入合并报表,分类为应收账款类投资。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后新纳入合并报表的理财产品规模,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和各项监管指标的影响情况;(2)不同类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及风险控制措施,非保本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具体情况,主要债权或股权融资类标的资产的状况,是否存在偿付风险,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3)其他各类表外业务是否符合法规规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有息资产包括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有息资产的分类、级次和资产减值准备政策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一致,发行人组合评估项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模型)、选择参数,准备金率在不同会计期间是否存在变动,是否存在会计估计变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4月25日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