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18件衣服后以“不喜欢”退货,店家打开姑娘的朋友圈傻眼了
前不久
一位女子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
等服务规定
天天穿名牌新衣服
然后再申请退货的事情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李先生跟妻子开了一家网店
一个姑娘在他们家
网购了18件衣服
在旅游拍照后突然要求退货
4月25号
有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
买了18件衣服
总价4600多元钱
李先生说
这算是一笔大额订单
两天后
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
可5月5号下午
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
理由就是不喜欢!”
因为网店有“7天无理由退货”
李先生认为
已经超过了7天
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
这名顾客
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
后来客服介入
判定买家赢
虽然不理解
但想着顾客既然不喜欢
也就接受了对方退货的决定
因为心里感觉委屈
他通过这名顾客的手机号加了微信
想问问原因
可点开对方朋友圈后有些吃惊
“一看她的朋友圈
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
跟她小姐妹互穿的
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
当时看大概是穿了4件。”
李先生有些不解:
明明说不喜欢
怎么又穿着他家的衣服
去旅行拍照呢?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顾客小黄,
小黄表示:
“衣服肯定都要试穿的呀
你买了衣服不试穿吗?
不管怎么样,我有喜欢的衣服,
我穿给你看,是不是有大的,
或者也有质量不好的”
“我申请的客服介入
上面有他申请的同意收款、同意退款
凭证什么都有
你叫他全部提供给你
你再来问我,不要什么都问我。”
随后
小黄挂断了电话
绝大部分网友认为:
姑娘此举不妥!
@不忘初心的旭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王小亚 :7天无理由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但也有网友认为
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没问题!
@jucie:从无理由退货的规则来看,姑娘退货没问题。
@芊芊:国外也有很多人做类似的事情,参加各种派对,前一天去买衣服,第二天去退货。但还是不建议效仿~
@shngeby: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
来源:新华社综合1818黄金眼(zjhuangjinyan1818)、新浪微博、现代快报等
(编辑:叶映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