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12个自贸区应引进对标WTO、FTA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佳昕 北京报道
2019-05-11 11:50

黄奇帆指出,12个自贸区应试验国际营商环境标准,重点在于零壁垒、零补贴。

5月11日上午,在于北京举办的“2019中国营商环境研讨会暨城市营商环境指数发布会”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发表主旨演讲指出,现在我国营商环境的改革,是自我在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路子没错,但时不我待,应按照WTO改革要求和FTA(自由贸易协定)发展要求的国际营商环境标准,一步到位引进来。

黄奇帆指出,12个自贸区应试验国际营商环境标准,看是否适合中国,是否可复制、可推广、可移植。签订FTA协定意味着整个国家跟协约签订国之间营商环境大体一致。国际化、公开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是我国目前最迫切需要的,也是改革开放所需求的。

那么,国际营商环境的标准是什么?

黄奇帆表示,目前世界各个国家FTA讨论的最基础要点就是三零原则,即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对我国来说,保税区是零关税,但整个国家怎么操作,是国家层面的的事;对地方搞自贸区来说,重要的是零壁垒、零补贴,是地方政府的行为怎么国际化、法制化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自贸区试验本质上就是营商环境国际化的试验,就是零壁垒的试验。

黄奇帆在“中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制化、公开化、透明度提高”的主旨演讲中指出:

所谓零壁垒,一个表现在关境上的壁垒,如税率问题等。但营商环境国际化,更重要的不是海关、边境治理方面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边境内规则,国际化的问题。边境内的营商环境规则从FTA、WTO引进的标准来说,大体上涉及八个方面。

第一,准入前国民待遇,要点在企业能否有生存权、出生权的问题;

第二,准入了后,企业产生了,不同企业之间通通都是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法无授权,政府不可以作为,法无禁止,企业都可以作为,负面清单清楚了,所有企业在一个行动框架中;

第三,要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是劳动力保障,权利方面的要求

第六,是同等国民待遇,不同所有制、不同类企业竞争中性,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及其他各个方面,不同所有制,同样一件事是同样的游戏规则。在WTO里,竞争中立这一关键词有八个方面的条款,在这个意义上,同等国民待遇不是道义上的、理念上的,而是非常具体的法定程序,如果程序不规范,就会做出不同等待遇的情况;

第七,不应该各种各样的补贴,补贴会扭曲市场、产业链,扭曲各种产业结构,出了钱还不讨好,造成了很多后果;

第八,开放一些以前不怎么开放的领域,或开放度不够领域,如教育、卫生、文化、服务业、金融业等等。

这是我国在开放方面推进的事,实际上也是也是WTO、FTA主要发展的规范的内容。这些内容如果搞好了,和国际上基本一致了,事实上就形成了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间的零壁垒。当知识产权不规范时,技术市场就不敢过来。上述八条哪一条做得不好,就形成某一种壁垒。

黄奇帆现场演讲(21世纪经济报道 王佳昕 摄)

在这个意义上,这些规则不存在我们自我慢慢提升,提升50年,最后达到这个标准,而是要一步到位,把国际标准理解了,引进来,不可能在我国一下子铺开,就在12个自贸区铺开,然后再展开。

自贸区不是一般的开发区,不是城市开发新区,不是保税区,也不是招商引资的工业区,自贸区当然会招项目、建一定的楼堂馆所,但自贸区的宗旨和根本,就是要对标WTO、FTA中的营商环境,国际化的要求。

当今中国营商环境的最高的试验地就是自贸区,所有区县、地市州,各级政府,各个开发区都有营商环境改善的要求,都有硬条件、软环境条件的要求,但所有这些条件最根本的标准,是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公开化、法制化的要求。

营商环境国际化、公开化、法制化是建设一切营商环境软硬件的最高标准,也是当下中国最务实最迫切最需要的,同时也是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所需求的,通过营商环境法制化、国际化,会带来中国进一步的改革;因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看得见的手、看不见的手怎么平衡,哪些事情要作为,哪些事情不作为,在营商环境国际化的发展条款中,边界和度很清楚,就会真正形成法无授权不作为,想作为也不能为。

营商环境国际化,还可以倒逼我们更多的开放,没有壁垒,外资内资融合在一起,可以更健康的发展,也会带来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环境的交流,使我们创新驱动,发展得更好,同时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链布局更加合理,效率更高,使经济持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中高端产品的发展。

最终,营商环境国际化会推动我国更大开放,融入国际社会,参与到WTO的改革进程中去,和周边或一些重要国家之间的双边的、区域性的FTA的谈判会更加顺畅。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