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抢人才:企业博士租赁人才公寓免3年租金
企业博士,若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可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5年。
5月13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博士,若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可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5年;对于免租期以外的,按照市场租金的70%承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这是贯彻落实南京市《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具体措施之一。在过去的2年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是南京的“一号工程”,试图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从《通知》看,申请人必须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符合南京市产业方向的企业工作,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如果是租赁市场化租赁住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累计享受期不超过5年;如果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可享受南京市人才购房服务: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协调相关银行给予人才购房贷款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2倍,最高100万元。
但是,对于购买政府定向筹建人才住房的企业博士,《通知》规定,限申请人本人购买一套,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变更购房人。所购房源自交易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政府及政府委托的机构有优先购买权。
这一优惠政策主要对于企业就职博士。
企业博站是推进自主创新、加强校企合作、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根据南京国家级江北新区制定出台的《“创业江北”人才计划十策》(2018年),对企业新入选的国家级博站、省级博站,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资助,入选以上分站的给予10万元资助,入选市级“准博站”的给予5万元资助。对设站企业,每新引进一名全职博士,最多可给予20万元补贴。
到2018年底,江苏共有博士及博士后创新载体1248个,位居全国首位。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