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来了:6月1日起,中国对部分从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最高到2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周潇枭 北京报道
2019-05-13 20:35

试行排除工作,中方对美方两轮反制商品清单中,部分商品有望不再加征关税,部分已加征关税有望退回。

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消息显示,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分别实施25%、20%或10%加征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继续加征5%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还表示,中方调整加征关税措施,是对美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应。中方希望,美方回到双边经贸磋商的正确轨道,和中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争取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一个互利双赢的协议。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为捍卫多边贸易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不得不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调整加征关税措施。 

为了捍卫中方合法权益,中国已经推出两轮对美反制措施商品。为了保护在华企业的利益,避免因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太大影响,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将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申请主体为申请排除商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可申请排除商品范围为我已公布实施且未停止或未暂停加征关税的两轮对美反制措施商品。 

申请主体在申请时应以事实和数据说明以下三方面申请理由:寻求商品替代来源面临的困难;加征关税对申请主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害;加征关税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包括对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成员单位对有效申请逐一进行审核,按程序制定、公布排除清单。 

以下链接为加征关税商品清单:

对美实施加征 25%关税商品清单

对美实施加征 20%关税商品清单

对美实施加征 10%关税商品清单

对美实施加征 5%关税商品清单

(编辑:周上祺)

周潇枭

资深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政经版块资深记者。白日行走财政界同百儒品言论道,深夜俯身电脑旁虑社稷乾坤方圆。犀利笔锋之间不失感怀温润,特立独行之余破解财税棋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