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宣!批准首批中日ETF互通中方产品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姚瑶 上海报道
2019-05-24 17:34

继昨天日方官宣两只A股ETF,今天中国证监会宣布推出中日ETF互通中方产品。

5月24日,证监会宣布正式批准中日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互通中方产品(以下简称东向ETF)的注册申请。

东向ETF由国内基金管理人在境内设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形式,将不低于9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日本单只目标ETF,实现跟踪投资日经225、TOPIX指数。本质上看,东向ETF所投资的目标ETF穿透到底层资产仍是标的指数成份股,符合QDII-ETF分散化投资的原则和要求。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对等原则实现东向ETF上市交易,同时加强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健康发展。

东京证券交易所5月23日宣布,已批准中日ETF互通项目下的首批基金,一只跟踪中证500指数,另一只跟踪上证180指数,两只基金都将于6月25日在东证所上市

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日本交易所集团签署了中日ETF互通协议,双方约定合作建立两地市场ETF互通机制,计划分别上市以对方市场ETF为投资标的的基金,具体由中日两国基金公司分别通过现行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机制,设立跨境基金,并将全部或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对方市场具有代表性的ETF产品。

(编辑:李艳霞)

姚瑶

海外部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海外部记者。长期跟踪中国企业、机构及个人的跨境投资资金流向,关注全球金融市场动态,还包括东亚地区宏观经济和重大产经新闻。曾多次参与达沃斯论坛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大型国际会议报道,曾获2016美国道富集团亚太区金融机构新闻奖年度最佳新晋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