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高考加分新规定 ,看看是否有你关心的?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北京
2019-05-29 10:55

《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对三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新规定。

贵州省教育厅网站5月28日晚间发布了《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对高考加分进行了调整,从今年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调整的加分政策有三项:烈士子女加分、少数民族加分、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

项目和分值

实施办法对贵州高考加分项目分值进行了调整,对加分申报条件进行了规范,具体情况:

一、烈士子女加分从10分调整为20分。

二、少数民族加分区域划分和分值设置不调整,但对申报条件进行严格规范,规定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贵州省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方可按考生户籍地分值享受加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贵州省的,按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中的最低分值加分;户籍在贵州省,学籍或实际就读地不在贵州省的,按贵州省最低分值加分。

三、对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的加分时限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办法,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根据实施办法,贵州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全国性加分5项: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 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 分。

地方性加分2项: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含)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2.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 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 分。

政策要求和实施细则

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申报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未按实施办法及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相关规定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的,不享受加分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

考生的相关资格、称号在高考加分申报时间截止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符合多项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累加,取其中最高分值。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须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符合贵州省高考报名条件,在贵州省参加高考的,可按本实施办法及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相关规定申报高考加分。

实施办法明确,将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引导相关考生合理选择适合本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招生渠道。

贵州省教育厅将积极争取,增加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扩大贵州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5月28日晚上,贵州省八部门还同时发布了《关于做好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此前,贵州省高考加分按照《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执行,该办法规定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该办法并未对少数民族考生的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及就读时间做出限制,也未对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的加分时限做规定。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