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吹响生产“安全哨”!最高30万现金等你拿
举报受理、承办、查处、领取奖金等相关资料,一律作“密件”处理。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力量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这一领域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5月29日,南京江北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晓明如是说。
当天下午,江北新区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江北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进行了通报和解读。此前,《办法》已经新区党工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办法》一大亮点是,扩大了安全生产的覆盖面,由新区安监局统一受理江北新区直管区(约386平方千米)范围内各行业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谎报事故的举报事项,包括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
《办法》对举报方式、举报事项办理、奖励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其中,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徐晓明表示,对核查属实的,按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包括瞒报、谎报事故)的严重程度,细化奖励标准,最高可达30万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经确认后,奖励的资金由财政负责支付。而最高达30万的奖励,在全国亦属“领先”。
那么,具体的奖励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
第一、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二、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认定),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1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2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
第三、举报事项不属于一、二种规定范围,且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经济处罚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第四、其它举报事项,根据事故隐患风险等级和潜在后果,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奖励。
另一个关键在于,怎样保护举报者?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江北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孔爱国受访记者时表示,举报受理、承办、查处、领取奖金等相关资料,一律作“密件”处理。
同时,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