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负进行时! 江苏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海平 南京报道
2019-05-30 10:45

适当下调这类电价后,可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的负担。

5月30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出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将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4.15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中获悉,这一下调是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而进行的。

根据用户的用电性质,国家电网将其分为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及其他、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等四项,而一般工业用电范围较广,涉及到大量以电为原动力的生产,以及部分农业生产。

适当下调这类电价后,可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的负担。这是因为,以同样是220V电压用电,用于居民生活用电和开理发店的价格不一,后者为商业用电,价格较高。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要求,自7月1日起,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39元(含税)、0.391元(含税)。与之同时,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输配电价相应降低。

调整后,江苏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范围为0.6715—0.6215元/度,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江苏省发改委还要求各地及时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编辑: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