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垃圾分类是建立全新生活方式的重要改革

21世纪经济报道 祝乃娟
2019-06-11 07:00

垃圾分类的话题持续“高热”。近日,海底捞杭州某店因为垃圾分类不当,其垃圾或被拒运。此事引发热议,并上了网络热搜榜。这家店存在垃圾污水溢出、店内垃圾收集容器配置不规范、垃圾混装等现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目前,从顶层设计来看,垃圾分类工作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分地区来看,最令人关注的是上海。今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7月1日上海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的时代,最醒目的莫过于对不执行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惩罚,如个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可以看出,垃圾分类工作在纳入法治框架之后,将会有实质性的突破,已经不再是“十二五”期间仅仅在小区发放分类投放的垃圾桶那么简单了。

在过去十几年的垃圾分类工作中,这项工作不断陷入不良的闭环而无法突破,即地方牵头开会-给小区投放分类垃圾桶-建一些示范小区(主要是在前端)-检查完毕后垃圾重新无需投放-再重新开会研究……如此循环,无法突破。这种推进方式显然没有打通垃圾分类工作的完全链条,仅仅从小区(居民)前端去考虑,多以投放垃圾桶的数量来衡量工作的进度,而对于后端的垃圾运输、垃圾处理与回收研究不够。

从基本层面来说,垃圾分类工作的本质是事关利益调整与产业链重构的改革,关系到城市治理机制、法治、税制以及费制等多方面的改革。从更深层次来说,它更是一场撼动人们传统生活方式的巨变。垃圾分类体系的建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罚款,也不是为了简单做到垃圾分好类、定点定时清运、井井有条地被回收与处理,垃圾分类体系最终目的是为了从源头减少垃圾总量。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垃圾分类有两个层次,一个是目前的基本目标,一个是深层次的目标与愿景。对于眼下的建立垃圾分类系统的工作时间表来说,需要尽快从利益协调、政策配套、纳入法治框架、观念普及四个方面来着力。

垃圾分类是一项典型的中央制定政策、地方充分发挥机制创新的工作。地方需要创新机制,探索适合自己地方的模式。以上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为例,步子可以迈得更大一些,因为这些地方前端与后端的条件较为成熟,从媒体对上海近一个月垃圾分类工作的报道来看,许多小区基本开始步入正轨,垃圾清运点也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和志愿者指导,而且人们已经进入了非常详细的技术性探讨阶段,比如如何更好地选时选点清运垃圾,一些小区为了下班晚的人还设置了误时投放点,等等。同时,经济发达地区的后端可能也更容易建立工作机制,环保回收公司应该积极被纳入垃圾分类工作系统中,由此形成一个政府制定管理条例、实施监督、购买服务,而市场提供服务的双层机制。

一些观点认为,上海模式与节奏较为激进与快速。但是,如果确认这是一项改革,那就是宜早不宜迟。而且,将垃圾分类纳入城市管理的法治框架,明确罚款标准,只是最基本的一步。在垃圾分类做得较好的日本,惩罚更为严厉,违反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可能面临监禁,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的监禁、1000万日元(约60万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有观点提出,日本垃圾分类制度之所以做得好,主要是惩罚严厉。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社会整体遵守规则与秩序的结果。说到底,垃圾分类是让人们改变以往不环保、缺乏秩序感的生活方式,从个人观念层面重新建立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官媒所说的“新时尚”,起初可能面临人们的一些不解与迷茫。但是,这项重要的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政府需要做得更多,主要是对于前端与后端的打通、政策配套、合理购买市场服务,等等。最终,垃圾分类制度的完全确立,也可以帮助形成一种有规则、守规则的社会环境,它与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的内在精神是相通的。

(编辑:欧阳觅剑)

祝乃娟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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