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提高, 应急管理部给消费者几个提醒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肖明,刘雅 北京报道
2019-06-13 15:23

你的电动车是否安全?

6月13日,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苏洁在国新办新闻会上给消费者几个提醒。

她在上述发布会上指出, 广大电动自行车的用户做到“四个注意、四个避免”。

一是要注意产品的质量,坚决避免不合格产品。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坚决不要私自改装、拆装电动自行车。

二是要注意充电的位置,坚决避免人车同屋。不要在楼道、门厅等室内公共区域充电,更不能在房间内停放充电,一旦发生火灾,高温有毒的热烟气极容易造成人员的伤亡。

三是要注意充电时间,坚决避免过长充电。由于很大一部分电动自行车没有过充保护功能,蓄电池充满电之后继续充电非常容易导致蓄电池的高温,这样的高温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四是要注意充电的方式,坚决避免非线充电。要在固定的充电设施上充电,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有条件的地方,最好要建立集中智能的充电装置,这样就能更好保护使用者包括我们每个人的安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5月起,应急管理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并且通过总结在治理期间的各地一些有效做法,做了进一步规范,会同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该修订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据初步统计,目前中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5亿辆。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一方面给大家的出行确实带来了方便,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由于违规使用,特别是违规充电引发的一些火灾事故,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