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详解寿险精算 探索建立重疾表动态修订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致鸿 北京报道
2019-06-17 20:29

“在寿险业过去30多年由粗放发展到集约升级的过程中,寿险精算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成为核心中枢,为寿险业科学定价、化解高利率保单风险、实施偿付能力监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日前,在北美精算师协会第四届中国年会上,银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贾飙如是说。

行业更加重视长远健康发展

对于精算的理解,贾飙指出,“精算不仅是一种科学测算保险业务未来风险的技术,而且还提供了着眼长远、权衡收益、审慎经营的理念,精算事业的发展,增进了保险行业对市场规律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保险行业更加重视长远健康发展。”

诚然,从国外发展看,1762年成立的英国公平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精算方法为保险产品定价,才开始改变了之前保险公司因不具精算技术而大量倒闭的局面。

从中国应用看,精算技术是1988年引进中国的,随后首先在寿险业应用。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精算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精算人才的引进培育极大促进了寿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寿险精算制度体系的建设以1995年的《保险法》为开端,逐步扩展到精算规定、总精算师制度、精算报告、内含价值报告等,为寿险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近年来,为推动寿险业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强化精算制度建设,监管部门通过大幅提高寿险产品风险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保险产品供给的有效性。

值得一提的是,贾飙强调,风险是保险业永远的主题,而精算工作本身就是对风险的识别、分析与预测,所以说,精算是保险业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技术保障。

从历史经验看,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资产负债管理不当,寿险业有过“利差损”的教训,其后以逐步提高的精算技术为依托,通过寿险产品转型才摆脱了利差损的困扰,实现了1999年以来寿险新型产品的大发展。

从实践效果看,通过总精算师制度的建立,使得精算师负责或参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等方面的工作,并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风险隐患,为寿险业风险管理提供了必要条件;通过修订精算报告编报规则,重点强化负债端现金流压力测试制度,促进寿险公司合理规划资产流动性,切实防范了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此外,贾飙表示,精算是保险监管专业化的支撑,为监管方式改革提供了技术保障,比如支持费率市场化改革、参与偿二代建设和实施、夯实监管现代化基础等。

保险科技化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着眼未来,贾飙指出,从面临的机遇看,精算事业前景广阔。例如,“我们正在持续推进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精算师在参与费率市场化改革、基础性建设等工作中大有作为。一方面,与费率市场化改革相配套的精算规定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在这项工作中,需要精算师的深度参与,为深化费率市场化改革、巩固费率市场化改革成效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助力监管现代化的一些基础性建设工作,也需要精算人才更多参与,比如,正在开展的人身保险业重疾发生率表修订项目,涉及大量复杂的工作,只有依靠精算队伍,才能保障目标的顺利实现。”

值得关注的是,精算最基本的原理是大数法则,大数据正在全面渗透保险业,海量数据和处理技术可以改变精算中运用的数据基础,完善多维度的数据模型,从而帮助精算师区分不同风险、不同需求的客户群,提高定价的精准度,实现基于个体的合理定价。与此同时,精算师还可以通过大数据改变风险预测模式,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

不过,贾飙坦言,保险科技化带来了更多的挑战。精算技术和精算人才是保险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赋能于保险业的背景下,精算师的专业水平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大数据让传统精算模型面临挑战。传统的精算技术只是在一定的维度来量化风险,很难充分地反映风险的复杂性。另外,互联网思维可能颠覆传统精算逻辑。精算是基于某些经验分布假设之上的统计推断,是归纳与演绎思维的综合,而信息时代的技术逻辑,是用归纳法获得经验规则预测未来,这需要精算技术与时俱进。

探索建立重疾表动态修订机制

贾飙强调,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与寿险业未来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精算师还有很大差距。

据介绍,下一步,为推动精算事业的发展,监管部门还将第一,坚持从严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强化精算制度监管。及时弥补制度短板,督促公司严格落实精算规定、费率政策改革规定、精算报告制度等现行监管规定,对违反监管规定的公司,果断采取监管措施,从严从重进行处理。二是强化责任准备金监管。探索通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指标强化责任准备金监管,在市场准入、产品管理、现场检查等方面,对不同分类的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定期开展责任准备金现场检查,对于未按照有关监管要求提取责任准备金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问责。三是强化产品监管。对产品设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的,将通过定期通报、监管约谈、监管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手段予以惩戒。研究建立产品信息披露制度框架体系,推进产品条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进一步压实公司对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四是强化对总精算师的监督管理。严把准入关,借助行业协会力量,科学评估其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加强对总精算师履职情况检查,对监管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的总精算师,从严处罚。

第二,坚持风险导向,维护市场稳定。一方面,加强非现场监测。加强寿险公司年度精算报告数据分析,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管理、现金流压力测试等情况,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水平、万能险结算利率等,对可能存在的利差损风险等,及时提示并持续跟踪。另一方面,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整合行业精算资源,重点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公司,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坚持筑牢基础,助力行业转型。一方面,继续推动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和发生率修订工作。以这次修订重疾表为契机,积极开展新思维、新技术和新架构的研究,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建立重疾表动态修订机制,夯实健康保险定价基础。另一方面,完善寿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在现行责任准备金评估体系下,建立准备金评估利率的趋势性调整机制,使评估利率的确定充分体现资产端和负债端的联动,及时反映未来市场的趋势性变化,为引导寿险业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