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子公司凤凰机场10亿元永续中票递延付息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19-06-17 19:48

6月17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凤凰机场)在上清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17凤凰MTN001应于6月22日付息,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决定递延支付本期债券的当期利息。

根据公告,该笔债券总额10亿元,债券利率7.95%,期限3+N年,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 AA+。

凤凰机场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在每个利息支付日前可以自行选择将全部或部分当期利息和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利息支付日支付。递延支付没有递延时间以及次数的限制。在极端情况下,发行人可以无限推迟利息支付,无需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支付利息(包括任何递延利息及孳息)。在本条款约定下的任何利息递延都不应被视为违约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照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上述强制付息事件指“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经查,自本次付息日前12个月内,凤凰机场未向股东分红、未减少注册资本,符合递延支付利息的条件。决定将本次中期票据于6月22日应付的7950万元利息进行递延支付,该笔利息递延期间按照7.95%计息。

根据上述发行说明书,该债券为永续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永续票据,如果发行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永续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

所谓永续票据,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不规定到期期限,发行人没有偿还本金的义务,投资人可以按照票面利息永久取得利息的票据。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