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政强化“亩均论英雄” 五大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周潇枭 杭州报道
2019-06-22 12:48

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如何有效运用财政资金?

6月22日,由上海财经大学和浙江财政厅共同主办的“第六届财经发展论坛”在杭州举行,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磊在会上介绍了浙江财政近年如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贡献了最大份额的财政收入。近年,浙江在数字经济等带动下,经济表现亮眼。

2019年一季度浙江GDP同比增长7.7%,相比上年7.1%的增速有较大幅度回升。不仅如此,一季度浙江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排名位次继续提升,仅次于广东、江苏,居全国第三。要知道,2018年浙江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6000亿元,接近6600亿元,位次提高到全国第四。

沈磊表示,没有实体经济的发展,财政就将成为无源之水。财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份内工作来抓实抓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论坛现场获悉,浙江财政资金运用,注重处理好投入和产出的关系。近年来,浙江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强化亩产税收、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应用,将其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突出正面引导和正向激励。

浙江省财政在资金分配上,坚持“两个一般不”的原则,即省级部门一般不向企业直接分配和拨付资金,省级部门一般不向市县分配具体项目资金,尽量减少对微观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

“1月9日,从中央台新闻联播获悉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后,我们就立即进行数据测算、方案制定、报送审批等工作,成为全国最早确定并发布政策的省份”,沈磊介绍了浙江如何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浙江还在积极利用政府产业基金,来支持省内万亿产业发展。像2015年-2017年,完成“全省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撬社会资本10000亿元”的三年工作目标。目前,浙江财政正在推进政府产业基金2.0版,包括支持数字经济、推动民企上市、纾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推动特色小镇建设、支持新型产业创新产业发展等。

财政还注重与金融政策的协同。比如,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更有可能获得浙江国库现金的存放;对于那些大力支持浙江企业债务融资的金融机构,还能获得一定比例财政奖励等。

以下是沈磊讲话主体内容,

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根基,党的十九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这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底气和信心。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实体经济大省,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实体经济支撑着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同时也贡献着最大份额的财政收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实体经济的发展,财政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禾之木。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份内工作来抓实抓好。

我省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着重把握好四对关系:

一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两个一般不”的原则(即省级部门一般不向企业直接分配和拨付资金,省级部门一般不向市县分配具体项目资金),尽量减少对微观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财政资金逐步退出竞争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重点转向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以及企业科技研发等方面。

二是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无论是税收政策还是财政政策,从短期来说,会带来减收或增支,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涵养财源、扩大税基,夯实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比如,我省有超过200万家小微企业,在政策支持下,如果其中10万家能发展至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发展成为上市企业,那都是很了不起的。

三是投入和产出的关系。财政投入必须有实实在在、高质量效益的产出。近年来,我省深入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强化亩产税收、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应用,将其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绩效越好,支持越大,突出正面引导和正向激励。比如,亩产税收高的,可享受更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

四是传承和创新的关系。除了运用传统的政策工具外,强化市场化思维,创新运用政府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变“拨”为“投”,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跟进投入,放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

在处理好四对关系的基础上,实施了“加减乘除”组合拳:

第一招:加法。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结合经济形势,有针对性地加大财政投入。

比如,在企业转型发展方面,实施为期三年(2017-2019)的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择优支持18个工业大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将继续实施为期三年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行动。

关键核心技术方面,2019-2022年,省财政安排53.6亿元,重点聚焦数字经济、生命科技等新兴产业领域;安排177亿元,支持西湖大学、“双一流”高校建设和名校大院引进与建设等,加强重点学科、世界一流的科研院所建设。

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支持之江实验室、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中小微企业方面,整合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落实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018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1483.57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1.13亿元,占采购规模的84.3%,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1.44亿元,占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61.7%。

第二招:减法。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让企业过好日子”的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体现“四个度”:

一是浙江速度。加强政策预判和前瞻性研究,确保中央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制定我省实施方案、第一时间发布并解读政策、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通过与时间赛跑,让企业尽快受益。比如,1月9日从中央台新闻联播获悉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后,我们就立即进行数据测算、方案制定、报送审批等工作,成为全国最早确定并发布政策的省份。

二是浙江力度。今年出台的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包括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减负政策等,预计全年可为我省企业和个人减负1500亿元以上,范围之广、力度之大,超过以往任何年度,也超出市场预期。今年1-4月,全省已累计新增减税430亿元。

三是浙江温度。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相比于大企业,小微企业日子更加难过,更希望得到扶持。我们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可享受优惠的企业占全省企业数量95%以上,其中98%以上是民营企业,这些政策“红包”,相当于雪中送炭。

四是浙江诚度。按照“顶格优惠+叠加享受”的原则,在授权范围内用足用好政策空间,最大限度让利于市场主体。比如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按照50%的最高幅度顶格执行,成为全国减税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再如,在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低于16%的背景下,主动挖潜,阶段性下调社保费,2019年各项社保减负措施可减轻企业负担377亿元。还如,大力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收费目录清单,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项目涉企“零收费”。

第三招:乘法。2015年开始,设立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八大万亿产业发展,完成“全省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撬社会资本10000亿元”的三年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积极打造政府产业基金2.0版,聚焦聚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组建5支主题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乘数效应。

一是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150亿元,用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目前已与中电海康、嘉兴康峰大硅片、嘉兴敏实智造等项目进行深入对接,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二是凤凰行动投资基金。总规模50亿元,用于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推进组建中金凤凰基金、浙商创投凤凰基金、海通证券并购基金等子基金。

三是金融稳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在我省开展债转股,缓解民营企业流动性压力。由金融稳定投资基金出资20亿元,会同之江新实业组建首期规模100亿元的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纾解我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

四是特色小镇产融联动基金。总规模100亿元,支持构建金融特色小镇与产业特色小镇联结纽带,引导金融小镇的金融资源投入产业小镇项目,推动特色小镇建设。

五是创新引领基金。总规模20亿元,重点投向信息经济、新材料、新药研制等新兴产业及创业创新领域。

第四招:除法。强化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推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省担保集团增资50亿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债、贷款融资。设立省再担保有限公司,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建立省、市、县全覆盖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

二是完善国库现金存放指标体系。完善国库现金竞争性存放指标体系,将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相关指标由一项增加到六项,分值由5分提高至30分,占经济贡献度指标的一半以上,同时将利率水平分值由35分降低至20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出台促进企业融资财政激励办法。对为我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30万元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平均贷款利息不高于支小再贷款借用利率3个百分点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0.5%的比例给予贴息性奖励。

四是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从2019年6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证保函,严肃查处违规收取、不按时退还、挪用、截留保证金等行为,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压力和资金占用成本,每年可享受到超过80亿元的政策红利。

最后,我想表达的一个观点是,企业发展,预期和信心很重要。积极、稳定的财政政策,除了带给企业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外,更重要的是传递政策意图、释放稳定的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这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财政部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初衷。

(编辑:李博)

周潇枭

资深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政经版块资深记者。白日行走财政界同百儒品言论道,深夜俯身电脑旁虑社稷乾坤方圆。犀利笔锋之间不失感怀温润,特立独行之余破解财税棋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