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重拳! 全面清理11.94平方公里“闲置用地”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晓玲,林诗苑 深圳报道
2019-06-28 15:26

闲置用地包括企业和政府两大类主体,分别有不同的处理路径。

土地稀缺的深圳,在增加土地供应上必须绞尽脑汁,不遗余力。

在6月24日推出大规模宅地之后,深圳又计划对全市闲置用地进行全面清理。6月26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深圳将在2019-2020年开展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促进闲置、低效用地消化和盘活。

所谓“已批未建土地”,指的是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经初步梳理,截至2017年底,深圳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共564宗,总用地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

《行动方案》要求,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在对已批未建土地核实确认建库的基础上,区分企业原因、政府原因和外部原因三类未建原因,区分企业和政府两大类用地主体。

在上述区分的基础上,给予不同的处理路径。

比如,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一年,或曾因企业自身原因经过闲置土地处置且再次构成闲置的,依法无偿收回。

除上述情形外,土地使用权人有开发意愿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并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但仅限办理一次,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政府原因和处理则包括多种情形。因国家政策变化无法继续开发建设的低密度住宅用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给予补偿,确需土地置换的,报市政府审议;因投资计划调整无法开发建设的政府用地,依法无偿收回,确有用地需要的,另行安排。

此外,楼堂馆所用地依法无偿收回。

政府原因还包括,因片区产业规划定位调整等原因无法开发建设的用地,由区产业部门对拟建设的产业项目进行评估,属于限制发展类或禁止发展类的产业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给予补偿。

生态控制线内的用地,不符合深圳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符合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并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但仅限办理一次,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外部原因则包括被司法查封、涉及行政边界纠纷、安全范围线等重大问题。

数据显示,564宗当中,涉及企业原因的共127宗,土地面积290.65 公顷;涉及政府原因共404宗,土地面积832.65公顷;涉及外部因素的33宗,土地面积71.12公顷。

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能取得切实成效,《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验收和审查工作。

(编辑:许望)

张晓玲

高级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高级记者。采访报道了万科股权之争等多起行业重大事件,以及多位房地产行业领军人物;曾参与21世纪飞笛资讯的创办和初期运营,具备新媒体内容和渠道传播经验;创办公众号时刻有范儿,将地产、财经与时尚消费结合,进行跨界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