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欧做的刷宝app“搬运”5万余条抖音短视频 海淀法院发出诉讼禁令
随着短视频市场的火热发展和在大众文化产品中产生的张力,短视频内容、用户积累已然成为短视频平台抢夺流量的核心资源。
7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日前,因认为“刷宝”APP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搬运”抖音APP中的短视频及评论,抖音的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播公司)将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创锐公司”)、成都力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力奥公司”)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微播公司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创锐公司、力奥公司立即停止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获取来源于抖音APP中的视频文件、评论内容并通过刷宝APP向公众提供的行为。
对此,北京海淀法院于6月6日、6月28日分别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并于2019年6月28日依法做出行为保全裁定,支持了微播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
微播公司表示,经监测及用户反馈,发现“刷宝”持续大量搬运、批量抓取抖音平台的短视频资源及评论,其中发现被“搬运”的短视频数量高达5万余条。微播公司认为,二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削弱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力奥公司否认其实施涉案行为,并表示涉案视频、评论均为用户上传;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其已将大部分涉案视频删除,余下1220条未删除视频所占比例较低,且具有合法来源,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创锐公司则否认其为刷宝APP的开发者及运营者。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创锐公司实际上是知名电商平台聚美优品的运营公司,陈欧是其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90%。而力奥公司是陈欧全资持有的公司。
海淀法院经审查认定,创锐公司、力奥公司未提交足够证据证明5万余条涉案视频及相关评论内容为用户上传或具有合法授权,同时结合涉案视频中含有抖音专有VID码、刷宝APP上展示有微播公司专门设置的含有“搬运自抖音”VID码的短视频、刷宝APP上的评论内容、顺序、标点符号与抖音APP完全相同,且出现表情图未能正常显示等情况,认定二被申请人系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获取来源于抖音APP中的视频文件、评论内容并通过刷宝APP向公众提供,该行为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为了有效控制涉案行为规模及损害后果的扩大,保护微播公司的合法权益,海淀法院依法做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创锐公司、力奥公司立即停止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获取来源于抖音APP中的视频文件、评论内容并通过刷宝APP向公众提供的行为。
海淀法院认为,诉讼禁令作为高效、快捷的民事权利救济途径之一,对遏制侵权行为和保护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短视频市场的火热发展和在大众文化产品中产生的张力,短视频内容、用户积累已然成为短视频平台抢夺流量的核心资源,本案禁令的做出,既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的规范了短视频市场的竞争秩序。
(编辑:李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