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吉林银行原副行长王安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家俊辉 广州报道
2019-07-02 19:50

7月2日,吉林省纪委省监委通过官网发布公告称,吉林银行原副行长王安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早在2018年底,吉林省纪委监委就发布消息称,王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次公告显示,经调查,王安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和钱色交易、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公告称,王安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党性原则全无,背弃入党初心,同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婪成性,收受巨额财物,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王安华,1961年生,辽宁省鞍山人,曾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党委书记、董事长。从2017年10月起,担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根据吉林银行官网介绍,该行正是于2007年10月在原长春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设立。目前在吉林省内拥有11家分行、1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和378个营业网点,发起设立10家村镇银行、1家贷款公司,参股一汽汽车金融公司。可见,王安华算得上是吉林银行元老级人物。

根据吉林银行发布的2018年年报,截至2018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到3618.51亿元,同比减少7.82%;实现营业收入87.19亿元,同比减少3.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7亿元,同比下降62.07%。

资产质量方面,吉林银行2018年不良贷款余额为61.86亿元,同比暴增91.25%;不良贷款率为2.82%,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50.19%,同比下降40.56个百分点,资产质量不容乐观。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