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排放造假:765辆车被罚1.7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彭苏平 上海报道
2019-07-05 18:39

国内已有车辆排放造假处罚先例,但此前的金额只是千万级别。

7月5日晚间,江淮汽车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部分公司产品不达标,被处以共计1.7亿余元罚款。

此次罚款共计一亿七千万零三十六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元五角四分,其中违法所得879836.54元,货值金额(货值金额84740800.00元)二倍罚款169481600元,本次罚没款将计入2019年公司损益。

今年5月16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江淮汽车涉嫌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听证。

据悉,江淮汽车3辆新车的车载诊断系统功能性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不能作为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此前,江淮汽车曾公告称,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辆。

7月5日晚间,江淮汽车表示,该车辆为京五排放标准(第1阶段)的载货汽车产品,共计765台,随着2018年9月1日北京实施京五排放标准(第2阶段),该款产品已经停产,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这或许创下了国内汽车排放造假处罚的最高记录。对于排放超过限值和车辆控制污染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处罚,国内已有先例,但此前的金额多是千万级别。

2018年1月,根据当时的环保部通报,山东两家车企被发现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并对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环保部责令两家企业停产整治,并开出了总额达3800余万元的罚单。

据悉,这是环保部首次对汽车生产企业处以罚款。

这两家车企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当时的环保部在产品抽检时发现,两家企业2016年生产的一百余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污超标。

更为严重的是,山东凯马对生产的318辆另一型号的重型柴油货车的污染控制装置进行了篡改,使得车辆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不达标的情况下也不会报警,大幅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

这318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篡改的重型柴油货车也成为处罚的大头。对此,环保部没收违法所得近72万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3049.66万元(货值金额约1525万元),罚没款合计3121万元。

(编辑:周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