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网上抢红包要不要缴税?答案是这样的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1视频
2019-07-15 13:48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在公告中明确,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被归入“偶然所得”征收个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根据《公告》,被调整为偶然所得主要有三项具体收入,其中之一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图片来源:图虫)
此外,《公告》中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这则公告发出后,引发网友一片“吐槽”。近千名网友参与评论,绝大部分是调侃:“抢到0.5要缴多少税?”“俺得了8毛8,谁收全拿走,不用找。”还有网友表示:“说的简单,要做起来就难上加难,发红包情况也很难界定。”
(作者:21视频 编辑:王英旭)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其旗下媒体。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