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委发文: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僵尸企业破产退出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夏旭田 北京报道
2019-07-16 12:06

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点击查看全文),提出扩大破产制度覆盖面,稳妥实施强制解散退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方案的一个重点是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

在7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中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不通畅、激励约束的机制不健全、配套的措施不完善、退出的成本比较高。因此,市场主体退出的比例明显偏低。

方案要求,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有企业,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要防止形成“僵尸企业”。不得通过违规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方式维系“僵尸企业”生存,有效解决国有“僵尸企业”不愿退出的问题。

方案还要求,国有企业退出时,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担超出出资额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方案还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的程序和路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问题金融机构退出过程中接管、重组、撤销、破产处置程序和机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主体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和多层次退出路径

方案指出,要完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倡导积极重建的破产重整理念,切实解决企业破产污名化问题,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制度促进企业重组重生。此外,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孟玮表示,市场主体退出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中国市场退出的主体比例是明显偏低的,从而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他指出,《方案》对有效破除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难题、推动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作了全面制度性安排,在僵尸企业退出方面,《方案》为推进优化存量、防范化解产能过剩、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力推动资源配置效率、生产率和潜在增长率的提升。

他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能够取得更多的改革成果。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