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再扩路:非上市银行可绕过新三板直发优先股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19-07-19

不少未上市、未在新三板挂牌的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正在被进一步扩宽。

7月19日晚,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下称《意见》),对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规则做出相关调整。

根据此前监管规定,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应当先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公开挂牌转让。

在彼时的这一规定下,不少中小城商行、农商行纷纷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登陆。而在新的《意见》中,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将无需强制要求在新三板市场进行挂牌。

据监管层有关负责人介绍,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都是非上市银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银行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标准,经过本次修订,在满足发行条件和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发行优先股。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规定能够减少部分非上市中小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制度成本。

“一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体量相对比较大,一般不愿意挂新三板,而且挂新三板还需要履行许多手续和程序,对银行来说也没有足够的积极性。”一家城商行的信贷业务人士表示,“但豁免挂牌新三板就能发行优先股的规定出台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非上市的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能力。”

上述监管层人士表示,非上市银行以中小银行为主,中小银行对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次修订有效疏通了非上市银行优先股发行渠道,对于中小银行充实一级资本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保障中小银行信贷投放,进一步提高实体经济服务能力。”上述负责人表示。

有分析人士认为,上述举措一旦对非上市中小银行优先股发行带来激励作用,也将进一步强化宏观层面的信用供给,提高银行类机构的风险偏好,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增长健康运行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信用风险不断暴雷,继而导致许多中小银行的资产质量恶化,不良率提高导致银行风险偏好下降,不愿意为实体企业放款,通过优化优先股发行效率来为银行提供资本补充,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基本面构成利好。”北京一家上市券商宏观分析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