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惊天巨雷!曾经MLCC龙头、连续涨停三日的华为概念股 虚增6000万利润遭证监会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坪 深圳报道
2019-08-29 00:48

A股市场又出现一例造假“巨雷”。

8月28日晚,风华高科发布公告称,8月27日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对2016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6192.12万元。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风华高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18名高管给予相应的处罚,罚款金额合计38万元。

而此前,风华高科在华为概念股的光环之下,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不过,近日公司的股价已经回落,其中8月28日下跌6%。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突发的“巨雷”并非没有征兆,从2017年公司年报“难产”开始,这家曾经的MLCC巨头就开始 “跌落神坛”。

2018年8月7日,风华高科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随后风华高科多次提示风险,公司高层也迎来了大换血,其中,被证监会列出处罚名单的大部分高管,自2016年开始就已陆续离开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揭晓”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风华高科是位于广东省肇庆市的国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资委,1996年在深圳主板上市交易。作为重要电子元件生产商,其主营电子元器件系列产品包括MLCC、片式电阻器、片式电感器、半导体器件、厚膜集成电路等。

其核心产品MLCC电阻、电容项目均供应给华为,是国内重要的半导体供应商。2019年上半年,风华高科虽然在电子元器件百强企业综合排名为第11名。实现营业收入16.14亿元,同比下降22.44%;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亿元。

而这家5G产业链中重要的MLCC供货商,却遭遇了国资蛀虫的“腐蚀”。

根据资料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年报数据均有虚假记载情况,其目的都是为了“粉饰报表”。

其一,是通过一系列的关联交易和隐秘交易,用自有资金“填补”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风华高科开展贸易业务时,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采购电子产品,再销售给案外人林某控制下的广东新宇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宇)、广州亚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亚利)、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力)、广州鑫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鑫德)。

但上述四家公司从2014年下半年起无法向风华高科(含具体经办部分相关业务的风华高科下属子公司肇庆风华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

在风华高科催收下,林某实际控制的上述公司向风华高科开具了商业承兑汇票,2015年2、3月份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上述债务仍未清偿。

2015年4月起,风华高科组织专门人员对上述债务进行催收,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仍未能收回前述应收广州华力、广州鑫德、广东新宇和广州亚利合计约6319万元的款项(以下称本案所涉应收账款),且对应债权并没有抵押物等担保。

为了解决应收账款账目挂账问题、延长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间,风华高科于2016年3月1日召开总裁办公会,决定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本案所涉应收账款进行处置:

一是通过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盛资产)和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顺亿)配合操作,由风华高科于2016年3月出资5,500万元,购买粤盛资产委托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发起的一项理财产品;

粤盛资产收到该笔资金后,即全部转至宁夏顺亿;宁夏顺亿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原价受让风华高科对广州亚利、广东新宇合计约5,470万元应收账款,并以支付受让款的名义,将收到的上述款项全部转回风华高科。

二是通过案外人刘某华实际控制的深圳市全聚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全聚能)配合操作,由该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八折(680.32万元)的价格受让风华高科应收广州鑫德、广州华力合计850万元应收账款。

但其所支付的受让款,来源于风华高科向刘某华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支付的预付款约250万元以及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约430万元。

风华高科在分别与宁夏顺亿、深圳全聚能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时,另行分别签署补充协议,均明确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风华高科仍负有追收对应应收账款的权利和义务若款项未足额收回,损失由风华高科承担。

2016年12月12日,风华高科召开总裁办公会,决定2017年继续追收本案所涉应收账款,除了赎回其在宏信证券认购的理财产品,改为认购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行的同等数额理财产品之外,继续沿用上述两种方式对前述约6319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处置。

经核实,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对应债权并未实质发生转让、其转让时已预计难以按时收回。

但在风华高科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其却表示对广州鑫德、广州华力、广东新宇和广州亚利,所涉合计6148.98万元应收账款已收回,占风华高科2015年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70.12%,该附注披露内容与实际不符。

另外,风华高科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192.12万元。

2016年8月23日,风华高科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其中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并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6192.12万元,占风华高科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

2017年3月21日,风华高科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其中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亦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6192.12万元,占风华高科2016年年报的比例为33.05%。

主要责任人相继离职

在行政处罚书下达之前,风华高科“内部”已经开始了一场大清洗——涉及财报造假的一众高管大部分已经离职。

公告内容显示,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李泽中、廖永忠、幸建超、赖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其中,李泽中是风华高科2013年8月-2016年9月的董事长,2016年李泽中卸任之后,幸建超接替其职务,但随后也在2018年2月离职。廖永忠则是风华高科2011年3月-2017年11月期间的财务负责人, 在其离职之后,赖旭接替其职位,但今年6月,赖旭也从风华高科离职。

2018年2月,在幸建超离职后,王广军空降风华高科,担任董事长一职。此前,王广军,曾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局局长、广东省惠州市商务局局长、广东省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泽中担任风华高科董事长期间,其还主导了一次重要并购——2015年,为加速布局移动及可穿戴设备产业链,风华高科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收购了奈电科技100%股权,交易作价5.92亿元。但如今,这场收购结果却也不理想。

公告显示,奈电科技成立于2004年,主要生产FPC(柔性线路板)产品。奈电科技2014年实现营收4.69亿元,净利润2816.83万元,承诺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500万元、5100万元、6100万元。

并入上市公司体系后,奈电科技顺利完成三年业绩承诺。但对赌期一过,奈电科技业绩却大幅下滑。公开信息显示,2018 年,奈电科技实现净利润1341.77万元,比上年减少5073.20万元,下降79.08%。

随后,风华高科对收购奈电科技股权时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8亿元。

今年7月,风华高科公告称,拟以不低于6亿元的价格,转让奈电科技80%股权,将奈电科技“出表”。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