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处罚 瑞华所“单挑”证监会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唐唯珂 广州报道
2019-08-30 14:31

庭审现场并未作出判决,合议庭于休庭后对该案进行评议。

因涉及辅仁药业、康得新等财务“踩雷”事件,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单挑”证监会又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8月2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开庭公告显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不服证监会处罚,把证监会告上法庭,案件已于2019年8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状告证监会,源于2018年12月,证监会向瑞华所、王晓江(瑞华所陕西分所项目经理)、刘少锋(瑞华所陕西分所合伙人)、张富平(瑞华所陕西分所所长、合伙人)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认为瑞华所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在对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证监会依法对其没收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共计520万元;对王晓江等3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8月27日的庭审直播显示,原告瑞华所、王晓江、刘少锋、张富平四方不服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9年6月28日提出起诉,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证监会撤销作出的2018年126号行政处罚决议。而双方的焦点在于“瑞华所是否做到了勤勉尽责”。

瑞华方称,因证监会未退回瑞华工作底稿,没法对照说明。事务所已经履行相应责任,审计是相对真实,不能事后诸葛亮,在当时条件下发现不了这么多问题。

证监会方则称,处罚是基于瑞华所没有执行相关的审计准则,华泽钴镍相关风险事务所应该在审计报告有所体现。

庭审现场并未作出判决,合议庭于休庭后对该案进行评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9年5月发布的《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瑞华在2018年业务收入为28.79亿元,居于行业第六,是国内唯二可以比肩传统四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虽然位居行业第六,但是显然瑞华所是“德不配位”的。在此案之前,瑞华所已多次被立案调查和处罚。

2016年12月6日,瑞华所在提供键桥通讯2012年年报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责令整改。2017年1月6日,瑞华所在审计亚太实业 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再被证监会处罚。

2017年2月,因2013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按行业准则规定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原因,广东证监局向瑞华所开出罚单,被罚没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的罚款。

2017年3月,瑞华会所因振隆特产IPO财务造假再次被证监会公告处罚。作为振隆特产IPO审计机构,瑞华所对振隆特产2012年、2013年及2014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12月29日证监会对瑞华所作出了行政处罚,原因是瑞华所担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而就在8月27日,庭审当日,瑞华所再次因为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审计违法事件被深圳证监局处罚,根据调查、审理结果,深圳证监局对瑞华所责令改正,没收零七股份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收入55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此外,瑞华所还因康得新和千山药机两个案件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编辑: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