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可吸收企业家代表参与涉企政策起草 政策实施要合理设置缓冲期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综合
2019-09-17 22:14

国家发改委17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及企业利益、影响企业经营的专项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改革等,在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有的专项政策要吸收企业家代表参与政策起草。政策实施要设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9月1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17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及企业利益、影响企业经营的专项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改革等,在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有的专项政策要吸收企业家代表参与政策起草。政策实施要设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出台前需保密政策  可签保密协议听取企业意见

《实施意见》圈出了应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有关事项的范围,包括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

此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对外开放政策、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牵头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出台前依法需要保密的涉企政策,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尽可能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吸收企业家代表参与专项政策起草

对于听取企业家意见的方式,《实施意见》提出,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要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发函、主动上门、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可吸收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起草。企业家代表的选取要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召开企业听证会评估政策风险

《实施意见》要求,涉企政策出台前,适宜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利用线上线下载体开辟涉企政策征求意见专栏,设置合理期限公开征求意见。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收到企业家特别重大建议   须向国务院报告

政策起草部门对企业家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确属难以采纳的,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与企业家做好沟通。对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的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

涉企政策出台后,在线上线下载体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积极研究推动解决。

涉企政策实施要合理设置缓冲期

涉企政策实施后要适时开展由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要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调整。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实施意见》还提到,要通过适当方式对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企业家给予褒奖,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

(编辑: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