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鼓励科技成果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 将制订科技产业化用地保障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19-09-21

据北京市政府官网9月21日消息,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日前对《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进行二审。草案二审稿规定,北京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同时,市、区政府将出台科技成果产业化用地用房的保障政策。

超过时限后科技成果完成人可自主实施转化

目前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在单位,如果单位不实施转化,也不与完成人签订协议允许其实施转化,将造成科技资源浪费。针对此问题,《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单位自职务科技成果在本单位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组织实施转化,且自成果完成人提出与单位签订协议实施转化申请之日起超过三个月的,成果完成人可自行投资实施或者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鼓励科技成果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

中小微企业对科技成果有着旺盛的需求,但自身缺乏研发能力,对其加大技术供给、予以一定政策倾斜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为此,二审稿增加相关规定:北京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

二审稿注重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提出应当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市属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情况列入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政府将出台科技成果产业化用地保障政策

此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用地用房保障,二审稿规定,市、区政府应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条件,制定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用地用房保障政策,加强住房、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定位的成果落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