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家族信托 “起势”抢夺国内市场,风潮还是假象?

21世纪经济报道 家俊辉 广州报道
2019-09-26 07:00

当前,马云、刘强东、孙宏斌、雷军、王兴等境内知名富豪均已设立或将股权转让给离岸家族信托。

高净值人群的不断扩大,伴随着财富管理诉求的变迁。

2019年6月,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发布的《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自2013年以来,高净值人群始终将“财富保障”作为首要目标,但“财富传承”的重要性排序则由两年前的第五位提升到第二位。这一变化,毫无疑问利好家族信托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公开数据发现,自2012年国内第一单家族信托业务落地后,至2018年底,68家信托公司中已有33家推出家族信托业务,国内家族信托业务被认为或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在这个过程中,离岸家族信托则悄悄“起势”。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仅香港上市公司中,就有超过17家内地公司实控人委托信托机构新设或将股权转让给离岸家族信托。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是离岸家族信托相较国内家族信托,具备一些特有功能,更能满足部分高净值人士的需求。那么,这是否会影响,甚至压制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

离岸何以赢“芳心”?

所谓离岸家族信托,一般指非离岸管辖区的高净值委托人在离岸管辖区设立的家族信托。当前,离岸家族信托主要离岸地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库克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塞舌尔群岛、萨摩亚群岛、马恩岛、毛里求斯、塞浦路斯、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从设计架构来看,一般是在海外实际控制架构的顶层嵌入家族信托进行持股,即以离岸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国内及海外资产,再通过家族信托间接控制离岸公司。

当前,马云、刘强东、孙宏斌、雷军、王兴等境内知名富豪均已设立或将股权转让给离岸家族信托。

离岸家族信托何以赢得诸多境内富豪芳心?盈科全国家族信托中心主任兼首席律师李魏认为,从当前国内信托业发展来看,事务管理等业务发展并不充分,与之相互适应的法律解释和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相比之下,境外家族信托起步早,法律法规相对完备,业务开展也很成熟。”

信托业资深人士张芳(化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相对于国内家族信托,离岸信托保密性更强、税务规划更灵活、资产和债务隔离更彻底。

“这些离岸家族信托自身具备的特性,可以更大程度上满足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管理诉求,尤其是对一些资产风险较高、有全球资产配置需求的客户。”但张芳同时也表示,国内家族信托同样拥有自己的竞争优势,并看好这项业务在国内的发展前景。

对境内市场培育是利好

实际上,多位信托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离岸家族信托的“热闹”更像是一种假象。华北某信托公司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市场层面来说,近期设立离岸家族信托的数量和规模并没有明显增长。

“之所以给人一种‘火爆’的感觉,可能是市场成熟度的问题。”上述从业人员进一步解释,“早前知道离岸家族信托这项业务的人本身就不多,这两年随着中国境内信托业务的推动和发展,离岸家族信托才开始进入更多客户的视野。相对过去而言,获得了更多关注,市场认可度也有提升。”

但她同时表示,这不会对境内家族信托业务发展造成太大影响,因为二者更多是一种互补关系。“现在我们一些资产量较大的客户,都采用的是‘A+B’结构,也就是中国境内+离岸的双重架构。”

李魏则认为离岸家族信托对境内家族信托的发展是一个利好,会起到示范效应,帮助客户更好地认识家族信托。“更重要的是,虽然海外家族信托是对境内客户海外资产的保护,但大部分资产还是在境内,同样需要传承保护和风险隔离,会激发潜在的市场需求。”

李魏也非常看好中国境内家族信托的发展前景,不仅因为境内高净值人群不断扩大带来巨大的市场潜力,还因为相比离岸家族信托,境内家族信托更具本土优势。“境内家族信托发展晚,但我们的法律对设立家族信托的限制较少,发挥空间比较大。相对境外家族信托,在境内设立信托后,委托人可以合法地间接控制信托财产的管理。既实现对资产的风险隔离,又对资产有一定的控制权,这可能是境内家族信托最大的竞争优势。”

对此,上述信托从业人员也表示,一旦设立境外家族信托,就必须按照离岸区的法律制度执行,往往导致“插不上手”的尴尬局面。此外,境内信托公司施行金融牌照制,与境外信托机构相比,受到的监管力度很大,更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

不过,尽管境内家族信托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仍有诸多痛点待解,比如:法律有待完善、缺乏专业人士、客户认识不足、业内不够重视等等。

此前,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曾撰文称,家族信托是信托公司的本源业务,也是未来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面对广阔的市场需求,信托公司只有围绕“受托人”的功能定位,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才能抓住未来家族信托发展的历史机遇。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