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港区人大代表、爱国爱港政团表态支持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辛继召 香港报道
2019-10-05 16:31

10月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根据《禁止蒙面规例》,任何人不得在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中,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别身份的面罩、颜料等全部或部分遮掩面部。法令自10月5日零时起生效,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一年。

此外,如警务人员在任何公众地方发现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并合理地相信该蒙面物品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该人身份,该名警务人员可截停该人,并要求该人除去有关蒙面物品,以核实其身份。没有遵从有关要求的人最高可被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这是时隔52年之后,香港再次引用“紧急法”这一法令。《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俗称“紧急法”,1922年订立并于1999年最后一次修订,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可修订任何成文法则,暂停实施任何成文法则,以及应用任何不论是否经修改的成文法则。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说,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并不等于香港已经进入紧急状态,行政会议亦不是宣布了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在立法会今年10月16日复会之后,特区政府将会将这规例提交给立法会审议。

香港特区6月以来的社会事件中,“蒙面”是其典型特征之一。

林郑月娥表示,近四个月因修订《逃犯条例》引起的示威和冲突持续不断,不同地区发生了超过400场大大小小的示威、游行和集会,它们往往都会演变成一些暴力行为,已经导致超过1100人受伤,其中超过300名是执法的警务人员。非法集结、进行暴力破坏的示威者几乎全部都蒙面,目的是隐藏身分,逃避刑责;他们亦因此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相信透过反蒙面法会有效阻吓激进的违法行为,亦有助警方执法。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记者会上举例称,蒙面令搜证和检控方面有困难。源起于6月开始有大量人蒙面,从而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蒙面不能识别身分,逃避社会责任,导致罔顾法纪。

在国际社会中,禁蒙面法一般是指用立法和刑事措施,禁止人们遮蔽面部的行为,而蒙面行为多是出于宗教或有政治目的。禁蒙面法在国际上是一种常见的法例。例如,加拿大2013年6月通过法案,禁止在骚乱及其他违法集会中戴面具,违例者可以被处10年监禁。法国通过法案,除了特定情况外,禁止在公众场所以面纱等蒙面。德国的集会法要求在示威等公众集会中不可以掩饰身份,以便警察能够辨认,违法者可以被处一年监禁。

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后,港区人大代表、爱国爱港政团和社团对此表示支持。

10月5日,据大公文汇,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表示,支持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禁蒙面法》,希望能够尽快止暴制乱。近四个月来,香港出现了一些极端暴力分子,不断破坏公共设施、暴力袭击警察,甚至屡次破坏污损国旗及国徽,挑战“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当前,此等违法暴力事件并无终止迹象。行政长官订立《禁蒙面法》,是香港止暴治乱及恢复秩序的必要、合法及符合公众利益的法律举措。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表示,《禁蒙面法》能有效阻止违法暴力者藉蒙面隐藏身份,有助警方严正执法,并已适当地平衡个人权利与维护公共秩序及社会安宁的需要。况且,全球多国及地区也有订立禁蒙面法的例子,都有效地震慑了暴力分子违法行为。

此外,香港最大政团民主建港协进联盟(简称“民建联”)表态称,目前香港正处于危害公安情况,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表达意见自由得不到保障,行政长官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一个艰难的决定。过去一段时间的非法暴力行为,绝大部分是蒙面的激进暴力示威者所为,公众清晰看到,这些人蒙面是为施行违法暴力壮胆,并逃避执法,而事实上其蒙面之举对警方执法带来了极大困难,并对社会安宁和市民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绝对有必要的,有助警方将暴力分子绳之以法,阻吓各种违法破坏行为,维护市民的安全和利益,让社会尽快恢复安宁。

香港工会联合会(简称“工联会”)宣布,《禁蒙面法》绝非为对付香港示威者而独创,在西方国家一早实施。虽然立法之后未必能立即全面阻止暴乱的发生,但至少可令暴徒失去因蒙面带来的心理和实际依仗,有些人就不敢公然犯法,是支持政府特别是警队依法止暴制乱必不可少的一步。工联会又认为,因为此法先订立后审议,所以立法会应切实通过法例,贯彻止暴制乱主流民意。

香港经济民生联盟(简称“经民联”)宣布,持续和不断升级的暴乱已经使香港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禁蒙面法》有助防止极端暴力分子藉蒙面隐藏身份以逃避法律责任,有利警方执法,是止暴制乱的有效手段。

10月5日,林郑月娥向全港市民发表讲话。林郑月娥表示,40位建制派议员支持特区政府订立反蒙面法,相当多商会、媒体、家长教师会和社会团体亦公开表示认同。“我留意到非建制派议员指控特区政府这项工作没有法律基础,甚至是绕过立法会。我在此郑重指出,这些都并非事实,亦没有根据;特区政府是按着一条现行法例赋予的权力,采取了适当的行动。”

当日,因遭到破坏,香港包括地铁、银行网点、商场和超市在内的基础设施和民生相关设施停业。

中银香港称,该行部分分行和自助设备受到严重破坏,为保障客户和员工的安全,今天除中银大厦分行外,其余分行暂停服务。汇丰银行表示,除汇丰香港总行、旺角分行、尖沙咀分行、荃湾分行和观塘分行今日维持正常服务,其他分行暂停营业。香港金管局表示,连串的破坏和纵火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市民使用银行服务,任何形式的暴力破坏行为都应受到谴责。

负责运营香港地铁及火车路线的港铁表示,由于香港多处曾有暴力事件发生,维修人员仍于各个受破坏的车站努力进行复修工作。经与警方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后,港铁全线包括重铁(机场快线除外)及轻铁今天全日暂停服务。港铁巴士将于下午4时起恢复有限度服务。港铁此前表示,近日已有近1/3的港铁设施受到破坏,严重影响市民使用港铁服务。截至4日,共有83个重铁站受到影响,当中包括尚未通车的宋皇台站。

林郑月娥表示,全港各区昨晚发生了极为恐怖的暴力事件,蒙面暴徒极端的行为令人震惊,他们肆意破坏的程度亦是前所未见,简直令人发指。这些暴徒广泛攻击香港的铁路系统,包括车站、车厢和路轨。他们亦肆意破坏政府的建筑物,以及一些他们选定的目标商店。他们恶意攻击一些不同立场的市民,并继续以警务人员作为他们攻击的目标;其中一位便衣警务人员就受到多名暴徒围殴,甚至向他投掷汽油弹,令他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在别无选择之下自卫开枪,击中一名在场人士。

林郑月娥说,“上述极端暴力的情况,清楚说明香港的公共安全已受到广泛危害,这亦正是特区政府昨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的坚实理据。”

(编辑:陈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