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应用型本科当大学老师?明年起需先去企业工作3年
教育部等4部门近日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还存在着数量不足、来源单一、校企双向流动不畅、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灵活、专业化水平偏低的问题,尤其是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
《方案》将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自2019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孙湧在10月17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校新入职、无企业经历专任教师在入职3年内,安排累计不少于1年时间,全职或兼职到相关合作企业顶岗实践。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来安排3-6个月的全职下企业实践,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兼职下企业由教师在业务时间或寒暑假安排。
在岗或有企业经历教师,每5年也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参与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实践形式主要是寒暑假和兼职下企业实践,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实践时间可累计计算。
同时,职业教育教师的待遇保障也将得到落实。《方案》指出,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地要结合职业院校承担扩招任务、职业培训的实际情况,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学时(学分)应核定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按规定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待遇。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在10月17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还介绍,教师参与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1+X证书培训等)等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区域内普通高中教师工资联动机制。
截至目前,我国职业院校专任教师133.2万人,其中,中职专任教师83.4万人,高职专任教师49.8万人。“双师型”教师总量为45.56万人,其中,中职26.42万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1.48%;高职19.14万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9.70%。
(编辑:周上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