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拟公示失信外商黑名单 外商未按制度报送投资信息最高可罚5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综合
2019-11-08 23:36

商务部近日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并将对有失信行为的外国投资者或外资企业予以公示。

据商务部官网11月8日消息,商务部近日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并将对有失信行为的外国投资者或外资企业予以公示。

拟建立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

《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应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本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投资信息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未按制度报送信息外商最高可罚50万

《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警告并责令其于15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在监督检查中掌握的反映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诚信状况的信息,应及时记入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通过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对失信名单予以公示,并可通报市场监管、外汇、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

(编辑: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