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南财音频
2019-11-12 18:02

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出了新的重要部署。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实现人民民主与发展人民民主是人民主体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全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体建设方面提出四个要求。首先,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因此,人民民主需要切实有效地落实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并加以制度化。其次,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反映和代表人民意志,如果失去与人民的密切联系,那就不能代表人民,这种权力相授的过程需要一种联络机制加以确认。其三,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这方面的制度需要规范化、程序化。其四,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这些要求将强化人大代表的基层色彩,更有力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要加以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需要在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应该加以改进和完善。全会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前进道路上,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