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就修订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进一步完善跨境跨市场监管合作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坪 深圳报道
2019-11-22 19:22

随着A股市场加速对外开放,沪深港通平稳运行,相关业务交易规则也愈发完善。

11月22日下午,沪深交所同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

修订背景为,2019 年 10 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联合公告》(以下简称《联合公告》,明确两地证监会拟启动并于近期推出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深交所表示,在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据业务规则,向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传输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为落实《联合公告》,推动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落地,深交所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主要为新增“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视为同意本所或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根据内地或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监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提供投资者信息等相关资料。”

(编辑:李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