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大招:以存款保险为平台,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呼之欲出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顾月 北京报道
2019-11-26 15:04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也是三大攻坚战之首。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探讨如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存量风险仍然比较突出,个别金融控股集团、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可能暴露。央行也在其中一项措施中指出,要积极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目前中国累计有4000多家存款性金融机构,但一是这些金融机构的职能类似,业务同质化情况比较严重,二是每家机构的规模、管理能力、资金实力的差异却非常大。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我认为并不需要这么多存款类机构,并且目前中国的存款部分存款类机构存在风险,应该也需要建立一个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钟伟说。

与此同时,虽然我国4000多家中小银行整体经营稳健,但自2019年以来,也有多家中小银行暴露出一些风险问题,不仅有包商银行被接管,也有个别地区发生了小规模挤兑事件。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总体上有所放缓,加之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导致我国经济中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商业银行对宏观经济的变化较为敏感,尤其中小银行自身体量较小、风险管理能力偏弱,因此受到的冲击较为明显。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近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分类更加审慎,已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部分银行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也逐步纳入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使得银行拨备计提力度加大,可能导致一些监管指标有所下降。

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显得至关重要。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地区金融生态脆弱的情况下,个别地区发生了小规模挤兑事件。依托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宣传存款保险、打击谣言犯罪、及时调拨现金等措施,快速平息了事件,有效维护了公众信心和金融市场稳定。”

该负责人指出,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使存款人的存款更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制定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立法形式为社会公众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在条例中明确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确保可靠的资金来源,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条例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护存款人权益。

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从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对金融风险而言,事前防范比事后处置更重要。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确定其差别费率,可以促进金融运行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和内控管理,促进其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时,为保障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加强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早发现和少发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三是存款保险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一般来说,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可以通过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措施维护银行体系稳定,审慎监管有利于促进银行稳健合规经营。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通过明确的存款保障制度安排,稳定市场和存款人信心,是对我国金融安全网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安全网的整体效能,促进银行体系健康稳定运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权益。

此外,钟伟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个行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不能只是做事后理赔工作,更要做好事前监督和事中管理,其最终的保障作用才是在机构出现问题时保障普通存款人的权益。

“存款保险机构在发现金融机构问题的时候,就应该进行干预,且干预的手段应该是市场化、法治化的,如果在存款保险机构的治理下可以恢复业务能力的,可以使之重回市场;如果不行,则要探索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钟伟表示,“一般来说,国际上的退出方式常见的有同业兼并和破产清算两种。”

从目前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来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整体看,我国中小银行风险应对能力不断提升,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前瞻性有所增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中小银行流动性状况,加强市场监测,不断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推动中小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实现中小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