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先锋系追踪!银川金融局回应投资者有关交易所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南水 上海报道
2019-12-08 21:40

继深圳证监局、漳州市金融局后,银川市金融局终于也对先锋系合作交易所表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投资者处获悉,12月初,银川市金融局答复投资者一份《关于银川产权交易中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银川市金融局表示,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是一家市场化民营控股企业,控股股东是暴风控股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融局通篇主要引用了相关合同材料,介绍了银川产权交易中心的责任。经审查“盈益”系列产品《风险揭示书》、银川产权交易中心与网信平台及相关发行人签订的《会员合同》等资料,关于产品风险责任的约定为“本产品在银川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发行、信息披露、交易,但银川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产品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判断或保证”,“网信平台及相关发行人应独立承担交易活动中的风险和损失,不得向银川产权交易中心追责或要求索赔”;“投资者购买产品,应当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产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风险。”

银川市金融局还称,对产品争议解决约定“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由发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对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但具体兑付责任还应根据您和相关主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银川市金融局最后称。

一位知情人士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2018年3月左右,银川产权交易中心开始开展债权债务登记业务;2018年第四季度,该业务发展迅猛,备案了400亿左右,合作机构包括网信等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 

该模式为:借款人先到交易所备案登记,然后在P2P平台(比如网信)发布募集信息,投资者将资金打入托管账户,由交易所和借款人共同监管,再由托管账户划给借款人。

“在法律上,只要不自融、不拆分证券化、不挪用资金等,只提供债权登记和资金托管服务,交易所就不需承担P2P暴雷所引发的法律责任。”上述知情人士认为。

但有投资者质疑,交易所风控薄弱,形同虚设。

比如,今年2月,一位投资人在网信平台上投资了20万交易所产品,期限6个月,产品合同显示,发行人为大连鑫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行总规模1000万元,通过银川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启信宝显示,大连鑫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自然人股东是刘淑梅。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拨打大连鑫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电话,对方无奈表示:“确实有这个借款,春节前后,我们和网信谈融资的事,也按他们要求盖章签字了。但是,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收到他们的钱,全叫他们拿走了。一开始还找他们要,现在网信出事了,也不好要了。也有很多人电话过来,也都解释了这个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先锋系合作交易所包括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海峡(漳州)金融产权交易中心、西安丝路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借贷余额约450亿元。其中,先锋系还“暗控”西安丝路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先锋系合作交易所融资乱象频现。此前,记者还曾证实,至少存在一个现象,即A公司通过交易所备案项目,B公司提供担保或增信,通过网信平台融资,输血A公司,而A公司、B公司、网信平台均为先锋系企业,甚至还有发行人承认“壳公司,先锋系实控”。

又如:2017年以来,丝路金交所备案了很多资产收益权转让计划和定向融资计划,每笔项目几千万元不等,有些发行方和投资方实为先锋系企业,如“中新互联网公司”、“掌众金融信息公司”等。

11月上旬,漳州市金融局也向投资者发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交易场所作为产品发行的中介机构,依照规定不得与产品发行方(资金使用方)存在关联关系,该局已要求海峡(漳州)金融产权交易中心积极督促产品发行人(资金使用方)及时兑付产品。此前,海峡(漳州)金融产权交易中心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已于9月18日被福建金融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延伸阅读:

8月24日:《先锋系疑云》

11月2日:《先锋系魅影追踪》

11月22日:《21独家|深圳证监局答复投资者:私募鑫汇元人去楼空,督促先锋系做好风险处置》

(编辑:周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