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董事长陈海军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南财AI新闻实验室
2019-12-09 14:40

12月4日,创新医疗(002173.SZ)高管陈海军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以及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陈海军: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诸暨市珍珠商会会长,诸暨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曾任浙江山下湖珍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诸暨英发行珍珠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英格莱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董事长,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珍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德有德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诸暨远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山下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中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中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泗洪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显示:

关于对陈海军、陈夏英、杭州昌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近期,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们存在以下问题:(一)2016 年 1 月 13 日,陈海军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陈海军仅为杭州昌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昌健投资”) 名义上的有限合伙人。陈海军实际并不持有昌健投资 37.5%股权。陈海军、昌健投资均未及时向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或“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 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向公司关联人转让相关珍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陈夏英、陈海军以 3.79 亿元转让相关珍珠业务资产。陈夏英、陈海军申请将原定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支付的剩余 1.32 亿元延期至 2019 年 12月 15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上述延期支付的申请。陈夏英、陈海军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陈海军、昌健投资未及时向创新医疗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创新医疗时任董事长、总裁、代董秘陈海军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应承担主要责任。陈夏英、陈海军作为创新医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构成超期未履行承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们应当在2019年12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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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tureWr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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