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监管力度丝毫不减: 辉丰股份、*ST高升信披违规被顶格处罚 部分投资者已开始诉讼索赔

杨坪2019-12-26 15:09

临近年底,正是上市公司为2019年业绩作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值此之际,证监会对证券市场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毫不手软。

继吉药控股之后,近日又有两家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遭到证监会查处,并在同日双双收到顶格罚单。

12月25日晚间,辉丰股份、*ST高升因信披违规双双受到证监会顶格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的投资人已经就其违法违规行为开始筹备诉讼索赔事宜。

公开资料显示,辉丰股份主要存在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辉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同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证券索赔投资者代理律师之一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一纸罚单即将触发投资者索赔诉讼,此前其已收到部分投资者准备的索赔资料。

根据 《证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并参照相关案例,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3日期间净买入辉丰股份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同日,*ST高升也因信披违规而收到顶格罚单。经查明,*ST高升曾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共19项的关联交易。

主要情形包括高升控股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关联方借款,实质形成关联担保行为,构成7项关联交易;高升控股直接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11项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使用,构成关联交易。

谢良称:“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损的股民可依据证监会处罚决定提出索赔。对于*ST高升投资者而言,预计在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期间净买入*ST高升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ST高升信披违规同期的股东人数规模较大,截至2018年9月30日,*ST高升普通股股东人数曾高达41367。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