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多措并举实现预算收支平衡,确保减税降费部署落实到位
减税降费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
音频来源:南财音频
12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报告2019年减税降费工作情况。他表示,今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力度超出预期。下一步,将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但他也指出,政策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之一是财政收入压力较大。
减税降费是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在宏观税负保持稳定的情况下,优化税制结构,减少重复征税,为企业降成本,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在减税降费过程中,大部分行业的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但在增值税改革过程中,因为减税降费红利传导机制不畅等原因,个别处在产业链“夹心层”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相对有限,部分行业因增值税链条不够完善、不可抵扣成本占比较大等原因税负不降反增。不过在决策层面上,这些执行中的问题都得到了注意和应对。可以预计,未来减税降费将以更精准和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更充分地发挥税收的杠杆效果及对整体经济的作用。这也充分说明,尽管减税降费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矛盾和挑战,但这些问题都会得到灵活和审慎的解决。
减税降费可能引起的挑战之一是一些地方出现财政减收,地方可支配收入下降。由于在当前情况下,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支出以及环保支出具有刚性增长特征。同时,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地方政府无法采用一些原有的增收办法。所以,其对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的需求可能会增大。对于这一矛盾,也应以灵活审慎的方式来解决,在减税降费的同时,努力维持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实现两种政策目标的协调与双赢。
克服地方财政面临的收支矛盾,既要靠开源也要靠节流。开源方面,鉴于政府负债率未来仍有一定扩大空间,应当进一步理顺地方债发行机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同时规范发展PPP,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减轻公共财政压力。在节流方面,则需要进一步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机构的运行成本,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实行精兵简政。财政体制方面,应当加强对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对每项财政支出都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与考核,设定科学的支出顺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控制支出过快增长。在一些地方财政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尤其要加强监督,避免各种税费变相回归,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重现,减税降费改革逆转,以稳定企业对于减负改革的信心。
当然,维持地方财政可持续性并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也要依靠改革的推进。为此,财税体制改革应当进一步推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合理分配财权与事权,以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使地方政府能有充足的财力空间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在减税降费本身的机制设计上,更加注意平衡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利益。在整体的税制改革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如何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为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建立稳定的税源基础。当然,对于少数财源不稳、财力匮乏的地方政府,仍然需要做好转移支付工作,以解决其迫在眉睫的困难。
减税降费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补”降成本的重要一环。在改革的总体框架之中,减税降费政策具有趋势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特征,将得到坚定不移的贯彻,不会因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挑战而停顿。当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需要注意之处,如做好结构性减税与普惠性减税之间的平衡,减税降费的同时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并以系统化、法治化的方式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只要处理好这些关系,减税降费和地方财政收入压力之间的矛盾将是短期的,未来,在经济活力增强的基础上,二者的共赢将是长期趋势。
(编辑:欧阳觅剑)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