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报送发债计划 今年7家公司发债566亿

李致鸿2019-12-30 13:48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报送2020年度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报送2020年机构设立规划、资本补充规划、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规划等。

其中,资本补充规划方面报送内容包括,截至2019年年底已赎回及持有次级定期债、资本补充债券等资本情况,2020年或2020-2022年计划发行次级定期债、资本补充债券情况。

今年以来,共有中国人寿、百年人寿、珠江人寿、平安产险、中英人寿、泰康养老、太平财险7家保险公司成功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共计566.5亿元。

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19年的这一数字和往年同期相比是比较多,但是增资、发债从申请到获批时间上有不确定性,整体来看属于正常水平。”

某保险资管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些要因公司而异。“保险公司增资不外乎提高偿付能力、抵御风险,以及谋求转型发展等。自偿二代试运行以来,不同风险的业务对资本消耗不同,之前一些业务风格激进的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压力明显。”

“一些保险公司以往保费规模增速相对较快,但随着从严监管、回归保障,保费规模增速出现下滑,并且受资本市场营销投资收益率下降,流动性或多或少存在压力,而内生资本补充能力相对减弱,所以需要外部融资。外部融资可能首先考虑发债,因为速度快,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周期长、门槛高。”前述保险资管公司人士续称。

此外,也有未雨绸缪的考虑。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曾在“2019年中国人寿开放日”上表示,资本始终是公司未来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优势、资源、实力,如果出现资本不充足,将是一件令人十分担忧的事情。对于中国人寿而言,主要是未雨绸缪,同时也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的方式增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进一步丰富资本渠道。

2015年1月,央行和原保监会联合下发《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其中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5项明确的要求,包括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资本补充债可在央行的监督管理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这种方式流动性更高,投资者容量更广,保险公司多了更多银行等重要的融资对象,更有利于筹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

从理论上说,保险公司依然具有充沛的发债空间。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保险公司持有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本补充债券和次级债券的余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20%,而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及次级债券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0%。

今年,人保财险已经获批发行8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目前尚未发行。12月19日,新华保险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显示,拟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未披露拟发债规模。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