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取缔省内P2P业务 “晋商贷”等机构被限期清退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综合
2020-01-02 18:43
山西省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山西省全部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要求“晋商贷”等P2P网贷机构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
据新华社1月2日消息,山西省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山西省全部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要求“晋商贷”等P2P网贷机构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
限6月底前市场出清
山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的公告显示,山西对“晋商贷”等26家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同时对15家在营P2P网贷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结果显示15家在营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山西省要求上述在营P2P机构停发新标,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场出清。
不影响借贷合同当事人权益
公告中还提及,山西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省外在山西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现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取缔。
公告强调,P2P网贷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
(编辑: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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