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说案丨致命的“通道”:13人刻“萝卜章”里应外合 险骗三家银行30亿

21说案李玉敏,实习生薛茹云 2020-01-07 16:06

在同业业务大行其道的“高光”时刻,有几个BP的利差,资金便可以全国乱蹿。不过,同业存款并不算为一般存款,为了增加一般性存款,很多同业存款便借用保险资管等“通道”公司存入其他银行,摇身一变成了协议存款。

正是由于中间的“通道”公司存在,使得实际的存款行与接受存款行有了隔离,中间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湖北省高院的两份刑事判决书,详细揭露了一起13人团伙通过假冒银行员工,套取通道公司的开户资料,伪造合同及银行印章、假冒相关工作人员等方式,开设虚假协议存款账户,从而套取三家股份制银行款30亿元的案件。其中,广发银行福州分行被骗取5亿元,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发现异常,未受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该诈骗团伙中也有银行“内鬼”的接应。里应外合,才使骗局得以进行。

假冒中行员工欲骗取招行20亿

2012年,湖北黄石人,只有初中文化的魏付喜经人介绍认识了杭州人殷建华等人。2015年8月,魏付喜又认识了福州人林丰辉、林景芳等人。几人相识后便商议通过虚假的协议存款业务,将存款银行的资金骗入魏付喜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然后将资金转出交由他人非法占有,赵某、魏付喜等人以“好处费”等名义从非法占有资金的他人处获得报酬。

于是魏付喜找到时任中国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主任助理刘圣金,要求刘圣金帮忙在该行违规开设接受存款的账户,刘圣金同意。该账户系魏付喜等人准备冒用协议存款业务中的通道公司名义开设并实际控制。

因为协议存款业务中,实际存款的银行均是以其他公司(多为保险或者保险资管公司)名义进行存款,因此存款的账户是以其他公司名义开设,该公司被称之为协议存款业务中存款银行的通道公司。

2015年9月21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员工周某接到电话,来电者自称是中国银行分行员工“朱某”,并谎称“该行有意接受一笔协议存款业务,期限1年,金额20亿元,年利率高达4.2%。”

这个“朱某”的信息是刘圣金提供的,实际是上海华燕房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胡方晶假冒的。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周某信以为真,便将进行此业务的招商银行的通道公司——民生通惠资产管理公司(民生保险子公司)工作人员周某恒的联系方式告知胡方晶。二人联系后,周某恒按照胡方晶的要求将民生通惠公司开户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后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胡方晶。

经层层转发,魏付喜得到资料,并安排他人对照开户资料的电子版伪造了全套开户资料及所需印章。

2015年9月29日,林景芳指示团伙中二人冒充民生通惠公司员工在中行荆州分行营业部使用伪造的开户资料及印章开设了户名为“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惠裕20号”的账户,该账户由魏付喜等人实际控制。

2015年10月12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周某二人、民生通惠公司的郝某一起来到中国银行荆州分行。魏付喜安排刘圣金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与周某等人签署了虚假的中国银行荆州分行与民生通惠公司之间的20亿元的协议存款合同。

合同签订后,招商银行便将20亿元汇入了在中国银行荆州分行的“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惠裕20号”账户,刘圣金还向周某等人出具了虚假的存款证实书。

所幸的是,中国银行荆州分行在资金汇入后觉得此事可疑,便派员前往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核查,发现所谓协议存款业务是虚假的。经过中国银行荆州分行、民生通惠公司、招商银行的协商,中国银行荆州分行将20亿元返还给了招商银行。

 再次诈骗得逞5亿元

虽诈骗招商银行20亿元未得逞,但团伙发现该犯罪行为确实可以将欲进行协议存款业务的银行资金骗入其控制的账户。于是,魏付喜等人将目标转向了广发银行。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弥市支行下岗清收人员的李波加入团伙。

2015年11月5日,陈丰瑞等二人设立湖北赣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丰能源公司),用于接受诈骗资金及向魏付喜等人支付“好处费”“中介费”等费用。

2015年11月10日,胡方晶冒充由李波提供的农业银行荆州分行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话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工作人员吴某联系,谎称农业银行荆州分行有意开展协议存款业务。

吴某信以为真,在得到上级批准后,便将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的通道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苏某的联系方式告知胡,由胡与苏某联系在农业银行荆州分行开设通道公司存款账户事宜。

同样的方式如法炮制,在获得生命保险公司开户所需资料后,陈丰瑞对照开户资料的电子版,伪造了全套开户资料及所需印章。

2015年11月12日,陈丰瑞指使时任赣丰能源公司会计的韩君兰等人泳冒充生命保险公司员工,在农业银行荆州分行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使用伪造的开户资料及印章开设了户名为“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荣光91号专户”的账户,该账户由陈丰瑞等人实际控制。

账户设立后,胡方晶与吴某商议签署协议和汇款时间,并谎称具体业务由李波负责。

2015年11月17日,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安排工作人员来到农业银行荆州分行签订协议存款合同。李波等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与王某签署了虚假的农业银行荆州分行与生命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议存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的5亿元资金便汇入了由陈丰瑞等人实际控制的账户。当天下班后,李波在农业银行荆州分行机关副楼走廊向王某出具了由陈丰瑞提供、林景芳指使被告人徐立宏打印的虚假的5亿元存单。

仅仅次日的2015年11月18日,陈丰瑞指使韩君兰等人将“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荣光91号”专户账户内的5亿元资金转入赣丰能源公司账户。具体是伪造了生命保险公司与赣丰能源公司的投资协议。

随后,陈丰瑞指使韩君兰将5亿元诈骗所得资金进行流转、汇款,兑现支付与魏付喜等人事先约定的“好处费”等事项。其中胡方晶分得900万元,魏付喜分得1690万元,林丰辉分得1400万元,李波分得1300万元等。

因此前一次作案未成功,此次该团伙“吸取教训”。2015年12月,农业银行荆州分行派人前往生命保险公司核实协议存款情况时,陈丰瑞指使韩君兰与魏付喜指使的林丰辉相互配合,由林丰辉冒充生命保险公司经理,企图掩盖诈骗的事实。

门房内签合同被识破

在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后,团伙决定“趁热打铁”。

2015年12月,胡方晶继续冒充农业银行荆州分行工作人员身份,对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侯某联系谎称农行荆州分行有意接受5亿元的协议存款,并与通道公司华某证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轻车熟路,魏付喜转交他人对照电子版伪造了开户资料和所需印章。

2015年12月18日,团伙成员冒充华某证券有限公司员工,使用伪造的开户资料和印章在农业银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户名为“华某证券有限公司”的账户。并于同年12月21日,假冒农业银行荆州分行工作人员与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签署虚假的协议存款合同。

但是,由于李波未能借到农业银行荆州分行的办公室,该合同只能在农行荆州分行的门房内签署。这引起了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的怀疑。后华某证券有限公司取消了本次协议存款业务,第三次作案未能得逞。

判决书显示,三次诈骗的参与人员不同,犯罪金额也有所不同。魏付喜等六人实施诈骗犯罪的犯罪金额为30亿元,李波等人犯罪金额为10亿元,陈丰瑞等五人犯罪金额为5亿元。

2018年12月26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付喜等13人作出(2017)鄂10刑初48号刑事判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受害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判处魏付喜、陈丰瑞、李波、胡方晶4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9人所获刑期为十年至十五年。

宣判后,多人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1月2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由银行业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正式由于同业存款被伪装为协议存款,中间有了通道,使得犯罪可以得逞。因为同业存款的利率一般只有3%左右,而协议存款利率可以高达4%,所以有利润空间。所幸的是,随着存贷比考核的取消以及同业业务的清理整顿,这类犯罪的机会将大为减少。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