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不同寻常,或应对全国两会延期。
财政部2月11日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经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加上此前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务1万亿元,共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
在2019年以前,地方债新增限额一般每年3月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后下达,地方发行最快在5月底,由此带来发行进度迟缓等问题,不利于稳投资、稳增长。因此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简称提前批额度),使得1-5月都有地方债发行。列示如下:
2018年:2018年3月下达一般债0.83万亿,专项债1.35万亿,全年合计2.18万亿;
2019年:2018年12月下达一般债0.58万亿,专项债1.39万亿;2019年3月再下达一般债0.35万亿,专项债0.76万亿,全年合计3.08万亿。
2020年:2019年11月下达专项债1万亿;2020年2月再下达一般债5580亿(可能2020年1月初已有下达部分额度),专项债2900亿;全国两会召开后还将下达一部分。
对比可见,今年的下达方式很不寻常,对本次额度下达解读如下:
1)此次追加下达后,提前批地方债额度已经全部用满。2018年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08万亿(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93万亿,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如果按照上述决议,理论上2020年可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债限额最高规模为18400万亿(一般债5580亿,专项债12900亿)。
在去年11月,财政部下达了一万亿专项债限额,本次再下达2900亿,提前批专项债额度用满。
一般债额度实际上在1月初已经下达,此次作了更新披露并明确额度。如广西财政厅今年1月在发债文件中称,我厅于2020年1月4日收到《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19)219号】,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11亿,要求我区2020年1月必须要发行一般债券。
2)此次再度下达提前批额度主要出于稳增长的考虑。受疫情影响,一季度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而地方债额度已经发行了很大一部分。Wind数据显示,截至2月10日,专项债已发行7748亿,完成了早前一万亿额度的77%,所剩不多。此次追加专项债额度,意在补充稳增长“弹药”。
截至2月10日,新增一般债发行794亿,规模并不大。虽然1月初也已下达额度,但此次明确下达的规模并将额度用满,意在稳定市场预期。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