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车险续保提醒工作,完善线上续保技术支持,优化简化续保流程,加大电子保单推广力度。续保时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未按时续保而上浮。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运输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相关物流企业车辆,在企业提供了政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各财产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暂不执行各地区车险“见费出单”有关要求,协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以缓解物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于因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无法及时缴纳车险保费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可参照上述原则办理承保手续,协商适当延期缴纳保费。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倡导财险业全力配合湖北省机动车停驶政策,在疫情防控期内,可考虑将2020年1月23日以后湖北地区各财产保险机构有效的交强险和商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暂时自动延长一个月或适当时间,同时制订好有关操作细则。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组织财险业加强调查分析,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出租车等行业,研究探索适当延长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等政策,支持相关行业应对疫情挑战。
五、各财产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不断提升车险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目前,众安保险等已发布了响应《通知》的举措。众安保骉车险推出专项服务,特别为疫情严重地区推出有针对性的驰援服务。其中,湖北地区保单保险期限自动顺延,针对所有湖北地区保单,根据疫情发展与当地停驶政策情况,保险期限自动顺延一个月或适当时间。此外,湖北地区受疫情影响导致未及时续保的车辆仍享受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折扣,续保时NCD系数不受影响。
(编辑:曾芳)